索引號: | 007081616/2016-00080 | 公開責任部門 | 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16-05-06 | 關鍵詞 |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文號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內容概述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開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適時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請在開平市政務信息公開場所(設在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地址:開平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或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nntyqh.com)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市政府主動公開信息包括市政府層面的主動公開信息和市政府辦公室的主動公開信息。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主要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開平市人民政府職責;市人民政府領導及其分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責及領導分工;市政府工作機構等信息。
(二)規章規定
主要包括:以市政府(辦)名義發布或者市政府(辦)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眾知曉的文件,市政府其他重要決策、決定等。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市政府工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處理。
(五)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專項統計報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市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以及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編制了《開平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請在開平市政務信息公開場所(設在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地址:開平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或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nntyqh.com)上查閱本《指南》。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開平市人民政府、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開平市人民政府、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機關機構設置、職能等情況(詳見《目錄》)。
1.公開的方式。本機關主要是通過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nntyqh.com)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必要時通過其他媒體公開。
2.公開時限。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本機關受理依申請公開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時30分-12時,14時30時-17時30分(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受理機構: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秘股。
聯系地址:開平市光華路市府大院市府辦人秘股。
聯系電話:0750-2212231,傳真號碼:0750-2290999
郵政編碼:529300
電子郵箱:shifuban@kaiping.gov.cn
2.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nntyqh.com)下載,復制有效。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3.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在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選擇“依申請公開”專欄,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4.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5.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由該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5)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答復。
詳見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2)。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6.收費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我省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正式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1〕240號)制訂的收費標準,收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機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做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開平市人民政府及屬下各級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向有關部門反映和投訴(投訴電話:0750-2212231;辦公地址:開平市光華路市府大院市府辦;郵政編碼:5293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