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赤坎鎮文體服務中心管理隊伍,改善專業人員結構,擬面向我市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公開選聘中心副主任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赤坎鎮文體服務中心副主任(副股級職務)1名。
二、范圍與對象
開平市事業單位中符合資格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三、資格與條件
(一)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身體健康,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經驗。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基層文化事業,責任心強,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開拓進取的精神,具備較強的統籌、協調和管理能力;
(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四)具有文藝創作的經驗。要求具備文學創作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曾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文藝類榮譽者優先考慮(均需提供相關證明);
(五)熟悉旅游文化產業,能夠獨立完成各類文化活動的策劃發動、組織實施與宣傳推廣工作。策劃組織過大型文化類活動的優先考慮(需提供相關證明)。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入選拔范圍: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被辭退或受開除處分的;
3、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4、曾受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選拔聘用的。
四、選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凡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選聘,報名時需填寫《赤坎鎮公開選聘文體服務中心副主任報名審核表》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組織大型文化活動和參與文藝演出經驗材料;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相片2張;近1個月內的計劃生育證明。
(二)資格審查
為有序組織實施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由市人社局、赤坎鎮等部門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公開選聘工作辦公室(簡稱“公選辦”)。
應聘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公選辦提交報名資料,并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選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公選辦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參加公開選聘人選后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三)考試考核
公開選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業務創新、組織協調、決策等。
符合資格條件人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果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人數比例不足時,由公選辦視情況確定是否開考。
(四)研究決定擬聘用人選
公選辦根據面試成績、組織考察情況,進行充分比較、人崗相適度分析后,提出擬聘用人選。如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五)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應聘人員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公選辦按應聘人員成績高低,重新研究擬定人選依次安排遞補。體檢工作由公選辦組織實施,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六)聘前公示
對經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按規定進行聘前公示,受理群眾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群眾所反映公示對象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確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資格,由公選辦重新研究人選。
(七)聘用
公示后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八)試用
聘用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發現工作不勝任的,可作崗位調整。
(九)服務期限
要求本人簽訂承諾書,在招錄單位服務期限為3年,因非組織原因外,期間不得調離赤坎鎮。
五、福利待遇
享受市規定的事業單位副股級福利待遇。
六、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6日
2、報名地點:開平市赤坎鎮組織辦
聯系人:黃月媚
電 話:0750—2611296
選聘所需資格條件由公選辦負責解釋。
七、監督管理
應聘人員、公選辦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行為的,按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 0750-2218245(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0750-2257303(市人社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