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工委委員協助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工作,負責抓好分管的各項紀檢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街道黨工委和上級紀委的有關文件,貫徹執行街道紀工委會議的決議和決定。 二、發揮個人在紀工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參與紀工委各項計劃、總結的討論,對紀工委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參與紀工委各種文件的起草,參與紀工委權限內的各種黨員違紀案件的討論。 三、參與對黨員違紀案件的調查,受理各種類型的舉報、申訴和群眾的來信來訪,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密切聯系群眾,注意了解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反映和黨員的思想動態,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紀工委書記匯報工作。 五、經常與村務監督機構成員溝通情況,并對其工作給予指導。 六、完成街道黨工委、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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