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開農函【2016】56號文件精神,對養殖數量大、家底不清、廢棄物污染防治不到位等養殖戶情況進行大規模的排查摸底工作,以便后期進行拆遷工作。我站在2016年5、6月份,組織工作人員到村委會及各養殖戶進行排查摸底工作,對其存欄量,年出欄量,合同情況等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并在10月30日對各村委會所有養殖戶的情況進行公示,暫時沒有收到異議。并于12月開始進行清拆工作,對符合禁養區禽畜養殖場做好拆遷登記、收集養殖場主身份證及銀行賬戶信息,并注意拍攝養殖場拆遷前后的照片存檔。 2、2月28日完成拆遷登記、養殖場204家、累計簽訂協議153家、拆遷150家、關停54家。 ?街道辦事處第一批被清拆的養殖場共計114家,拆除面積共計80345.97平方米。共需要補償資金5006575.4元其中,市級財政負擔4005260.32元我長沙街道辦事處財政負擔1001315.08元 ?街道辦事處第二批被清拆的養殖場共計26家,拆除面積共計28952.22平方米。共需要補償資金1534609.6元,其中,市級財政負擔1227687.68元;我長沙街道辦事處財政負擔306921.92元 ?街道辦事處第三批被清拆的養殖場共計10家,拆除面積共計,9915.65平方米.共需要補償資金399860.04元其中,市級財政負擔319888.032元;我長沙街道辦事處財政負擔79972.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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