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質、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擴散至外環境的收集、導流、攔截、降污等措施。
工廠雨水排放口閘門
①開展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
②對企業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和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抽查或者突擊檢查,將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且整治不力的企業信息納入社會誠信檔案,并可以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有關金融機構。
①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環境風險防范和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②按照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和技術規范,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
③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發現周邊企事業單位有環境安全隱患的,立即撥打環保熱線12369或12345政府熱線舉報。
來源:廣東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