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8月份,鍋爐整治工作已完成,黃標車整治及禽畜養殖整治工作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穩步推進中,其中:1、按照我市禁養區禽畜養殖場整治工作統一部署,抓緊推進禁養區畜禽養殖場限期關停拆遷和做好已經清拆養殖場的面積測量,積極籌措鎮負責的補償資金。我鎮轄區內共有139家禽畜養殖場位于禁養區范圍。其中,簽訂承諾書有139家、關停的養殖場有55家、自行清拆有84家、清拆養殖場面積68361平方米。落實申請撥付畜禽養殖禁養區養殖場清拆補償資金共有三批90家次,被清拆的養殖場全部通過我鎮組織驗收,并經第三方測量機構復核,按補償標準計算,共需補償資金416.68萬元。截至2017年5月20日,我鎮全面完成禁養區養殖場的整治工作。同時,全力推進我鎮非禁養區的達標整改工作,我鎮非禁養區養殖場養殖場共有825間,目前已落實對各養殖場實行一場一表,并進行定位、拍照。2、根據我市對潭江水浮蓮清理整治的統一部署要求,落實開展集中統一行動的水浮蓮專項清理大會戰,全面完成轄區內所在江、河(包括內河涌)、水庫、水塘等水體的水浮蓮打撈和無害化處理工作。我鎮先后出動勾機、小船、汽車、人力聯合行動清理水浮蓮(包括:人力120工日;勾機3臺,30班次;車輛3輛,30班次;船只2艘,20班次),投入資金近18萬元,共清理水浮蓮面積約150畝,主要分布位置為蜆岡河、挪扶水和有關排水閘,已清理水體數量包括河流2條、山塘3宗。3、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落實到位,明確各有關單位責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江河塘庫管理到位。結合我鎮實際,制定《金雞鎮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建立組織領導機構、構建鎮、村(居)兩級河長體系并設置“河道警長”, 明確有關單位成員工作職責和主要任務。
我鎮各項環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環境巡查力度不夠,導致涉環維穩案件增多。我鎮于2017年5月在大同村委會轄區虎山地塊發現一非法工業廢渣填埋場,該填埋場面積約10000平方米,約有8000立方米廢渣。發現經過為填埋場污水流入下游鵝場魚塘,導致魚塘死魚,鵝場主舉報,該場主已多次上訪。該案正由市環保局調查,案件主要涉事人已于近期被公安機關抓獲。另2017年8月8日晚,在我鎮紅光村委會水山虎山逕山頭又發現一非法垃圾填埋場,并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繳獲作案車輛多臺,現該案正由市環保局及市公安局聯合偵辦中。
二、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有待加強。以上2單非法垃圾傾倒事件,一處為我鎮與蜆岡交界,一處與恩平交界,均處于較為偏僻地段,人跡罕至,且作案者均在夜晚12點以后開始傾倒工業及生活垃圾。除非有人舉報,否則很難被發現。足以說明山地的承包者環境保護意識非常淡薄。
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國土、城環、農業、黨政辦及各位村委會主任為成員的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環境保護工作形勢,部署任務,明確責任,把環境保護工作和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
二、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力度。
我鎮將在各主要路口懸掛宣告標語,在各個較為偏僻,容易成為非法傾倒目標的地段豎立警示牌,在全鎮范圍內營造對破壞環境的行為零容忍的氛圍,讓群眾成為我們的環境監督員,使環保工作深入人心。
三、加大環境污染排查力度
我鎮將召開環境保護專題會議,通報以上兩單典型案件,并在全鎮范圍進行拉網式排查,不放過任何一個非法垃圾傾倒點。并以此為鑒,加強山林、水庫的管理工作,加重巡查頻率,推行網格化管理,將環境保護工作分解至各個村委會并列入年度考核任務。
四、加重環境污染處罰力度
排查工作結束后,我鎮將對已發包出去產生環境污染事件地塊的承包者進行約談,情況嚴重者,建議市環保及林業部門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并要求其恢復生態環境原貌,如以后有此類事件發生,我鎮將提前終止承包合同并向承包者追償損失。
五、做好環境污染事件的善后工作
我鎮將聯合市環保局聘請第三方公司對已受污染的地方進行環境評估,制定整治方案,并積極向涉事者進行追償,安撫好受影響群眾,運用多種方式防止群眾損失繼續擴大,并積極幫扶受影響群眾渡過難關。另加強對已污染地塊的監控力度,做好防滲漏,防流失等措施,防范污染面擴大。
監督單位:金雞鎮城環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