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江門市金融工作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關于江門市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圖解:關于印發《關于江門市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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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0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提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去年,我市舉辦了江門市百家企業上市動員大會,發布了《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金種子”三年行動方案》,掀起我市企業上市新高潮。為進一步降低企業上市成本,提升企業上市積極性,我市設立了扶持企業上市專項資金,為規范資金管理及申請流程,制定《江門市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本管理辦法主要分十章共25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第一章“總則”,闡述專項資金制定的背景及專項資金的使用原則、適用范圍等。
(二)第二章“職責分工”,細化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及各市(區)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
(三)第三章至第七章為核心內容,明確企業完成股改、境內上市、新三板掛牌、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異地遷入、港股回歸的獎勵標準及申請流程;明確在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的獎勵標準及申請流程;明確上市公司再融資、自然人股東減持的獎勵標準及申請流程。
(四)第八章“監督管理、績效評價與信息公開”,明確市金融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信息公開、績效評價等工作流程。
(五)第九章“其他事項”,明確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截止時間。
(六)第十章“附則”,明確本管理辦法的生效及截止時間。
三、獎勵標準
(一)股改獎勵。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金種子”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勵。
(二)境內上市獎勵。分階段給予在境內上市企業獎勵,企業成功上市共可得400萬元獎勵;對于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再獎勵100萬元。
(三)新三板掛牌及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獎勵。給予新三板精選層成功掛牌的企業30萬元的獎勵;給予我市企業在科技創新專板掛牌的企業5萬元的獎勵。
(四)再融資獎勵。上市公司經審核部門批準實現再融資的,且募集資金60%以上投放在江門地區的,按照再融資金額的2‰給予獎勵。同一批準文件中含多次再融資發行的只能申請一次獎勵。對同一企業再融資獎勵金額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五)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減持獎勵。對我市市值10億元(含)以上(以申請時上一年最后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值為準)的A股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持有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權激勵獲得的股票,且在我市設立一級分公司及以上的證券機構通過證券交易賣出、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的,按減持形成的對我市經濟發展貢獻部分的90%給予其獎勵。
四、注意事項
(一)企業符合境內上市分階段獎勵條件的,可分別申請相應階段的獎勵;同時符合多個階段獎勵條件的,可同時申請多個獎勵,同一企業每階段只能申請一次獎勵。
(二)企業須對申報資料真實性負責,企業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由市金融工作局追回已撥付資金,并取消該企業 3 年內申請本專項資金的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企業在申報我市有關優惠政策時,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如已經享受我市、縣(區)同類獎補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本辦法有關政策。
五、申請時間及材料
(一)申報時間:企業于當年2月28日、5月31日、8月31日、11月30日前提交申請材料。
(二)受理部門:江門市金融工作局。
(三)提交材料:
1.《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表》;
2. 公司營業執照;
3.相關佐證材料。
六、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江門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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