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相關工作的通知》《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的通知》(開發改〔2024〕10號)等文件精神,我局計劃組織實施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信息系統管理及重點用能單位(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系統管理項目工作。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我局按照向第三方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信息系統管理及重點用能單位(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系統管理項目工作。現采購服務公告如下:
一、采購內容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江門市發展改革局關于做好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系統管理及重點用能單位(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系統管理工作要求,應聘第三方提供以下服務:
一是對我市現有的252家各類公共機構進行指導和填報,聯系252家公共機構,收集每家公共機構的能源數據,對每月、季度和年度的公共機構能源消費情況進行錄入、匯總,并上報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上報的內容分別包括:每個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總量、能耗種類構成情況、水資源利用情況、建筑面積、用能人數及公務用車數量等內容。每個月和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將上一月份的數據整理好后提交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每年3月10日前提交上年度全年數據。同時,對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信息系統的運行進行維護。
二是對全市重點用能單位(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管理及數據錄入。對我市5000噸標準煤或以上重點用能企業季度和年度的能源消費情況進行數據采集和匯總,并上報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上報的內容分別包括:基本情況表、能源消費結構表及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指標情況表等內容。每個月15日前將上月的數據整理好后提交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每年2月15日前提交上年度數據。同時,對重點用能單位(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管理系統的運行進行維護。
二、采購應聘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二)具有法人資格、在廣東省內合法注冊、業務范圍包含節能服務的機構。
(三)應聘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應聘單位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四)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其經營范圍包含新能源技術推廣服務及技術咨詢、能源管理系統、合同能源管理的內容。熟悉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情況,熟悉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管理系統維護及數據錄入;熟悉全市重點用能企業的能源消費情況,熟悉全市能源管理系統維護及數據錄入。從事節能服務行業2年以上,近兩年與企業或公共機構開展節能服務項目(含能管中心建設、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統計等)2個或以上,具有節能專業人員2名或以上。
(五)本采購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
(六)應聘單位應在報名截止前(2024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通過電郵(kpsfgj@jiangmen.gov.cn)、傳真(0750-2380839)或親臨現場方式向采購單位提交以下報名材料以作采購單位審驗評價之用,逾期不報視作放棄本次應聘資格處理。
1.應聘申請書。
2.滿足采購單位需求的完整工作方案。內容包括:項目的理解認識、工作計劃、完成時間、人員安排以及需要采購單位配合的事項等。
3.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各1份,原件備查)。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該人必須為本項目的負責人)身份證;項目組成人員簡歷及學歷、資質證明(如:職稱、執業資格、職業資格等)、獲獎證明、項目工作經歷的合同(或項目扉頁)等證明材料。
三、報價方式
(一)報價應為人民幣含稅全包價,報價應包括但不限于報告編寫費、咨詢費、輔助費、交通工具租賃費、人員工作費(含差旅、食宿費)、會議費、會議場地費、稅費等各項費用。
(二)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6.5萬元,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四、確定成交單位的產生
本單位將綜合各應聘單位提交的資質證明材料、報價、售后服務等擇優確定成交單位并進行公示。
五、時間要求
受聘單位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關的工作。
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0750-2380839
電子郵箱:kpsfgj@jiangmen.gov.cn
地址:開平市沿江西路39號(開平市發展和改革局能源與循環經濟股)
郵編:5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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