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人民幣在全國試點推廣,詐騙團伙對數字人民幣打起歪主意,利用數字錢包設置陷阱實施詐騙。為嚴厲打擊利用數字貨幣犯罪,深入推進“斷卡”行動,抓好源頭治理,近期,在江門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下,開平警方根據梳理出的涉數字人民幣犯罪線索,于2022年1月7日在開平、恩平、潮州和汕頭等地開展統一收網行動,陸續抓獲9名出售銀行卡給犯罪分子開通數字錢包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
1月7日,開平警方通過智慧新警務在開平市赤坎鎮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嫌疑人鄧某。據鄧某交代,2021年10月份,他因無業沒有收入來源,了解到譚某在微信上介紹出租銀行卡做走賬可以賺錢,便聯系譚某。譚某將鄧某介紹給一名叫“肥龍”的男子?!胺数垺辈僮鬣嚹车氖謾C下載“數字人民幣”軟件,用鄧某個人信息登記和人臉識別綁定鄧某的三張銀行卡,后來,“肥龍”將這三張銀行卡賣給詐騙團伙,鄧某最終獲得1300元現金作為報酬。經查,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與鄧某經歷相似,都是通過身邊的介紹人得知出租出售銀行卡可以賺錢,便提供個人身份信息和人臉特征信息給詐騙團伙使用,詐騙團伙利用這些信息資料開通數字錢包,再結合銀行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凡是出租、出售、出借或購買銀行卡、支付賬戶的,5年內暫停銀行非柜面業務及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個人征信將留污點影響貸款,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給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如果情節嚴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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