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公共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和廣東省公安廳《關于加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粵公規〔2020〕5號)有關規定,現就加強全市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管控通告如下: 2023年4月7日0時至2023年4月15日24時。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未經依法批準,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商業、勘測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應當主動配合軍隊、民航、公安、體育、民政等部門,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擁有者、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群眾生活中如有發現違反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舉報電話110、23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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