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 、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開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重新啟用江門市開平市虹橋路培育小學路口(東往西方向)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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