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行業標準,農機安全生產領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無證駕駛操作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的,酒后、服用違禁藥品等操作農業機械的; (二)拖拉機違法搭載人員的; (三)無號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的; (四)存在超載、超限、超速等行為的; (五)拼裝、改裝農業機械等導致不符合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 (六)農業機械存在燈光不齊、安全防護裝置與安全標志缺失,以及剎車與轉向系統失靈等安全隱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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