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工作要求,我局下屬事業單位開平市地方公路水運服務中心擬采購1家公務用車維修保養服務供應商,服務履行期限為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現面向社會征集遴選合作汽車維修機構。
一、合作內容
承擔開平市地方公路水運服務中心公務用車的定點維修保養工作。
二、參選供應商資格要求
參選申請人必須符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選申請人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
(二)具有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的汽車整車維修二類以上(含二類)資質的汽車維修機構;
(三)具有完成所比選項目的設備和專業維修技術能力;
(四)企業近三年內無違法經營行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五)企業注冊地及經營場所必須在開平市市區(提供房產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二報名地點:開平市地方公路水運服務中心辦公室(聯系人:甄先生,聯系電話:13318654568)。
四、報價方式
定點維修服務投標報價以人民幣為單位報價,需報價工時單價(元/工時)、附加管理費收費比例(%)。
以上報價為含稅全包價,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
五、資料提交
(一)參加遴選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已認真閱讀公告各項內容,同意認真履行各項要求,現申請參加遴選;
(二)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三)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業務范圍包括汽車維修等服務內容);
(四)汽車整車維修二類以上(含二類)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經營場所證明材料(提供房產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維修保養服務方案及工時費報價書、附加管理費收費比例文件。
(七)供應商按照遴選公告中《公務用車維修服務遴選數據采集評選表》(附件)有關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參與評選。
(八)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承諾書。
注:上述資料請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蓋單位公章,統一裝訂密封封裝提交。
六、確定成交單位的產生
本單位將綜合各應聘單位提交的資質證明材料、報價、服務等擇優確定成交單位并進行公示(最低報價不作為中標的唯一依據)。
七、監督管理
(1)開平市地方公路水運服務中心對中標單位的公務用車維修活動進行日常管理。
(2)公務用車維修服務資格期限內將不定期對成交單位進行考核檢查,考核檢查結果作為下期資格遴選的評分參考依據。
附件:公務用車維修保養服務遴選數據采集評選表
開平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12月18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