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開平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辦學承諾書
開平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開平市第七批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名單(共15所)
(有效期從2024年8月至2027年7月底)
附件2
開平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辦學承諾書
我園鄭重承諾:
一、合法辦園
認真履行法律所賦與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有關學前教育的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社會發展為導向,以幼兒需要為根本,全心全意提高辦園質量,使每一個幼兒的身心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和諧的發展。
二、規范辦園
(一)認真執行各類教育法規,不斷完善園的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能,做到依法治教,從嚴治教,加強師德教育,更新思想觀念,優化知識結構,全面提高人員素質,拓展教研思路,創辦高效益幼兒園。
(二)建設一個安全、優美、富有教育意義的園舍環境。
(三)嚴格按照幼兒園人員配備標準配備教職工隊伍,加強師資培訓,使保教人員做到“一專多能”,適應現代教育教學發展的需要。
(四)嚴格按照《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標準配備教育教學各種設施設備,幼兒園不得采用小學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動小學化。
(五)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及收費的規定。收費合理合規,收費行為規范,嚴格執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收費規定,按規定進行收費公示,幼兒園不得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無亂收費現象。保教費按上報備案的收費標準收取,需要調整備案標準,要在原來上報的備案標準收取至少保持學年內穩定的基礎上才能申請,重新申請的保教費收費標準不高于開教〔2019〕5號規定的本市同類同等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標準。
幼兒園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于保育和教育活動、保障教職工待遇、促進教職工發展和改善辦園條件。學前兒童伙食費應當專款專用。
幼兒園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及資產管理制度,嚴格經費管理,合理使用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六)嚴格執行園務公開制度,提高辦園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七)按規范貫徹好“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的幼兒家庭都可以享受資助政策。
三、文明辦園
(一)幼兒園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組織收費,并公示有關收費內容。
(二)幼兒園充分尊重法律規定的幼兒基本權利,尊重愛護幼兒,公正、公平地對待每位幼兒,不歧視貧困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的現象。
(三)保教人員關心幼兒,細心護理,幫助幼兒解決在午餐、午睡、排便、穿衣等方面的生活困難,培養幼兒逐步提高獨立生活能力。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提高幼兒體質。
(四)幼兒園保健和后勤人員按照規定為幼兒提供良好的服務:午餐、點心、飲用水、幼兒保險受理等。
(五)幼兒園采取多種積極措施,謹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有一個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環境。
(六)幼兒園領導、教師、員工不得接受幼兒和家長任何形式的酬謝。
四、安全辦園
(一)高度重視校舍、設施設備安全
高度重視園舍(含租用園舍)、設施、設備的安全,加強維修和管理、杜絕因園舍、設施、設備倒塌傷亡師生的事故發生。每年進行兩次(3月、9月)安全檢查(檢查時有記載、有簽字),及時排出安全隱患,切實消除危房、危險設施。一時難以排除的,必須撤出幼兒,封閉停止使用,并做好汛期的安全工作。
(二)切實抓好消防安全
按照消防法規和當地公安部門的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組建義務消防隊(成年人組成),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和消防演練。電源線路、避雷設施、鍋爐、燃氣管道的安裝、檢查、維修請正規持證部門的人員進行,嚴禁違章操作,無證上崗。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嚴格管理。
(三)切實抓好衛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
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切實加強對幼兒防疫和食堂、豆奶、午休室的檢查和管理,不采購無固定廠址、無商標、無衛生許可證的各種食品及藥品,不用發霉變質的食品。堅決關閉幼兒園內無證經營的食品、飲料攤點,杜絕食物食品中毒事件發生。學生打預防針、服用預防藥,須經教育局、市衛生防疫部門共同認可,方可進行。加強食堂管理,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食堂廚房和食品存放點。管好飲用水。定期對廚師、教師、保育員進行健康體檢,防止流行病、傳染病的傳播。要求食堂主管人員須對幼兒用餐的菜品作餐前試嘗,感覺無異,方可食用,并將當天所食的食品留樣,食品留樣要保留48小時,若兩天無任何不適或無食物中毒,所留樣品才能處理,不得“回鍋”再食用。
(四)加強交通、游泳安全
高度重視交通、游泳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在接送幼兒的過程中要有嚴格的交接手續,注意接送的安全,原則上不使用幼兒接送車輛,確需使用接送車,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有關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的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若有幼兒戲水池,上課期間須有兩名以上的教師管理。加強安全管理和午睡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切實做好園內外師幼集體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
園內集會、運動會、文藝演出,由園長批準進行。戶外活動須有序安全組織進行,避免擁擠發生事故。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組織幼兒參加民間組織的各類競賽、評獎活動和社會活動。幼兒園組織幼兒外出參觀、學習、郊游活動,要執行“先審批后外出”,要貫徹安全、就近的原則,并做好安全預案和往返的組織、紀律、安全工作。
五、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認真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幼兒園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及時向上級準確報告信息,特別重大級的在10分鐘內,重大級的在20分鐘,較大級的在30分鐘,一般級的在3小時內。凡對學生中發生的各類事件,特別是負面事件,故意隱瞞不報、謊報、少報、漏報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及時匯報的,一切后果均由事件單位承擔責任,并追究相關責任。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愿意接受上級部門的責任追究和處理。
六、嚴格執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認定標準
(一)辦園資質證件齊全有效
幼兒園具有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才辦理)等合格有效證件。幼兒園開辦一年以上,上一年度年檢合格。
(二)收費合理合規
收費項目符合政府有關規定,保教費符合當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要求,并在一定時期內(一個學年以上)保持穩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并實行收費公示。
(三)財務管理規范
財務獨立核算、制度健全、運作良好,無克扣或變相侵占幼兒伙食的行為。依法開展年度財務審計,定期公開收支情況,開支合理,賬目清楚。財政補助經費專款專用,無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行為。
(四)辦學條件達標
幼兒園根據辦園類型達到《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粵教基〔2023〕4號)的標準要求,并通過市教育局驗收。已評級幼兒園,應達到相應等級幼兒園督導評估要求。
(五)安全要求
在申報日前1年內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無通報批評等相關處罰記錄。使用校車的幼兒園,遵守幼兒園校車使用的相關管理規定。
(六)辦園行為規范
按照教育部《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和省教育廳《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試行)》等要求,堅持正確辦學思想和辦學理念,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科學開展保育教育活動,無“小學化”傾向。
(七)教職工配備
人員配備符合《廣東省幼兒園編制標準(試行)》(粵機編辦〔2012〕232號),按辦學規模配備幼兒教師。園長、教師、保育員等從業人員符合崗位任職要求,具有相關資格證。
(八)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全園教職工工資總額占當年保教費收入50%(公有資產幼兒園的比例不低于55%)以上。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為教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承諾單位: *** 幼兒園
承諾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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