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完(高)中、開平開放大學、局直單位、鎮(街)中心學校及三所公辦幼兒園: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建設教育強國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緊扣市委“人才倍增”工程,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發揮基礎教育優秀人才的示范引領作用,助推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建立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儲備庫,現開展入庫儲備對象遴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深化教師隊伍建設,大力培養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不斷壯大我市基礎教育高水平教師隊伍,打通我市教師隊伍專業發展的通道,優化教育人才結構,為培育一批在全開平、全江門、乃至全廣東有影響力的名教師、名校長、名教研員儲備人才,切實推動我市基礎教育系統“人才倍增”。
二、遴選范圍
全市普通中小學(含公、民辦)、幼兒園、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及教師發展中心的在職在崗并獲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校(園)長、教師和教研員。
曾獲省級、江門市級“四名”或“四名”工作室主持人稱號,或曾獲開平市“四名”工作室主持人稱號,或已評為正高級教師的人員不再參加遴選。
三、遴選指標
綜合考慮各學段、各學科教師配備情況,分學段學科按比例遴選,全市計劃遴選首批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約600名。各學校(幼兒園)要切實把師德高尚、業績突出、社會公認的教師選拔出來,不指定推薦遴選名額分配指標。今后,根據實際情況每學年遴選遞補一次。
四、遴選程序
(一)個人申報
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遴選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申報人需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二)學校考核推薦
各學校(單位)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審核申報人員資格和材料。推薦人選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審議,并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向市教育局推薦。
(三)市教育局組織專家評審
市教育局成立評審專家組對學校推薦人員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候選人。
(四)公示
市教育局、候選人員所在學校(單位)同步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并報市教育局黨組審議通過后,正式確定為“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
五、儲備對象工作職責與權利
(一)擔任評審員。在市教育系統開展的論文評比、教學成果評比、教學競賽、人員遴選推薦等擔任評審小組成員,參與評審。
(二)擔任測評員。每學年,分學段、學科對我市相應的教研員進行滿意度測評。
(三)擔任兼職教研員。擇優聘任為我市兼職教研員,與專職教研員共同服務開平教師專業成長。兼職教研員培養成熟可轉聘為專職教研員。
(四)享受推薦優先權。在各級別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四名”、優秀教師等遴選中,優先予以推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遴選工作,是我市實施“新強師工程”、推進教育系統“人才倍增”的重要舉措。各學校(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本通知認真組織實施推薦考核工作。在推薦過程中,要嚴格程序,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審核、逐級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開展推薦工作,確保評選推薦工作公開、公正、公平。要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的要求,強化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考察,嚴格落實師德失范行為“一票否決”。要突出考核評價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學實績。
(二)嚴肅紀律,嚴格審核
各學校(單位)須加強對評選推薦工作的全面管理,要加強對申報人員材料的審核,確保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申報人員必須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出現任何弄虛作假行為。各學校(單位)要嚴格核查申報人員教學工作量,沒有上課或課時量不足的校長教師一律不得申報。評選工作中,如有違反評審工作紀律、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視其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實行退出機制,在庫期間,如出現不符合遴選基本條件情況,依照規定調整出人才庫。
(三)按時按質按量上報申報材料
各學校(單位)要按時、按質、按量報送推薦對象有關材料(有關表格詳見附件2)。各學校(單位)須于2025年3月7日前將推薦材料報市教師發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遴選條件
2.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遴選表格
開平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9日
(申報材料受理:教師發展中心林慶倫,聯系電話:2022057;申報政策咨詢:戚小盈,聯系電話:2289162)
附件1
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遴選條件
申報開平市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入庫儲備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堅守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自覺把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到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創新意識。
2.自覺弘揚高尚師德,恪守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準則,無任何違法違紀問題,5年內沒有出現以下情形:因工作失職引發事故造成損失;體罰學生、變相體罰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侵害學生、家長利益;偽造學歷、資歷、業績材料或剽竊、抄襲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或違反學術規范等情況。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近5年(2020-2024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培訓,近5年(2020-2024年)完成繼續教育學習并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4.申報人員應以教學、教研一線教師為主,其中專任教師近5個學年(2020-2021學年、2021-2022學年、2022-2023學年、2023-2024學年、2024-2025學年)本學科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80學時/學年。校級領導、教研員工作量應符合《江門“新強師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高、初中學校領導至少擔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小學學校領導周課時量4節以上,幼兒園園領導每周承擔幼兒半日生活組織與領導不少于1個半天,每名校長每學期聽課評課不少于50節。市教師發展中心教研員每年深入學校開展教學調研、指導分別不少于80天,深入課堂開展聽課評課分別不少于80節,開設縣級以上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每年不少于5次。
二、專業條件
1.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本學科教育教學或教研工作6年以上。
2.學科教學能力強,對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學基本功有比較完整的認識和把握。教學特色鮮明,教學方法新穎,教學效果顯著,是縣域內公認的教學骨干。
3.近5年,在縣級以上開設過教學示范課(含觀摩研討課、專題講座)并獲好評;或曾獲縣級以上教學比賽(含優質課、說播課、教學能力大賽)一等獎以上或地市級二等獎以上獎項,在青年教師隊伍中發揮較強的示范作用和榜樣作用。
4.積極承擔教育教學研究任務,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近5年主持或參與完成(除主持人以外排名前6)過縣級以上本學科教育教學科研課題(項目),并善于將科研成果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
(2)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近5年所撰寫的教育教學論文獲得縣級以上論文評比二等獎以上獎項或作為主要作者(排名前2)在正式刊物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
5.具有較強的數字素養,能夠熟練地將現代教育技術運用到課堂教學中。
6.同等條件下,優先遴選開平市名書記、名校(園)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和縣級以上名書記、名校(園)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工作室入室學員、縣級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
三、有關說明
(一)凡涉及任職時間、任教年限、業績成果等時間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除明確標注外,“近5年”表述指的是2019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
(二)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比如“6年以上”含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