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開平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聽取社會各界聲音,經研究,決定面向各行業各單位選聘一批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建立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制度。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秉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代表社會公眾對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并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助力我市教育事業不斷進步。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薦范圍
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首聘約50名,后續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調整或擴大監督隊伍,主要從熟悉教育領域政策法規,從事教育理論研究、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研究,或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管理和社會實踐經驗的專家學者、教師、離退休老同志,以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熱心企業代表、熱心人士等各界社會人士中優選聘請。為增強社會監督員的代表性,原則上同單位不選薦相同業務領域社會監督員,不選薦教育行政部門人員。
二、資格要求
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刻理解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二)熱心教育事業,關注教育發展,熱愛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榮譽感,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三)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廉潔、作風正派,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密切聯系群眾、公信力較強。
(四)身體健康,受聘時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身體狀況能勝任監督員工作的可放寬至70周歲,且本人自愿應聘。
三、主要工作
(一)監督教育政策執行。關注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如檢查學校是否嚴格執行課程標準、規范招生等。
(二)評估教育教學質量。深入學校聽課、查看教學設施、了解學生學習情況等,對學校的教學水平、師資隊伍建設等進行評估,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供建議。
(三)監督學校管理。對學校的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社會事務進校園、“校園餐”、后勤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確保學校管理規范、透明,保障師生權益。
(四)反饋社情民意。收集社會各界對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給教育部門和學校,促進教育與社會的溝通。
四、工作方式
(一)實地考察。定期到學校、教育機構進行實地走訪,查看校園環境、教學設施、師生活動等情況。
(二)參與會議。參加教育部門或學校組織的相關會議,如教育工作座談會、學校發展規劃研討會等,發表意見和建議。
(三)問卷調查與訪談。通過設計問卷、訪談師生和家長等方式,收集對教育工作的評價和看法,進行分析總結。
(四)網絡監督與反饋。利用網絡平臺,收集社會輿情,及時向教育部門反饋網絡上關于教育工作的熱點問題和公眾訴求。
五、聘任程序
(一)推薦人選(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的選聘采取單位推薦和自薦的方式,其中單位推薦按照1:1的比例推薦(具體配額詳見附件1)。各單位根據要求考察人選,并做好資格審核工作。
(二)公示確認。市教育局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公示,確認后頒發聘書,公布聘任決定,并就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履職和紀律等提出要求。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實行三年一期(第一屆任期為2025年3月—2028年3月),一期一聘。實行年度考核及退出機制,對履職不力、違紀違法的監督員予以解聘,其選薦單位按照1:1的比例補選推薦,補選人員任期接續。
六、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監督員選薦工作。組織發動公眾參與治理新模式是推進教育工作治理改革創新、推動教育環境持續優化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組織做好監督員選薦工作。
(二)選薦人員書面自我承諾。選薦人員應做出書面自我承諾,承諾不存在行賄受賄、違紀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擁有國外居住權、個人失信等問題。
(三)及時報送選薦人員名單。請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提出推薦人員名單,填寫《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單位推薦(自薦)人員匯總表》(附件2)和《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單位推薦(自薦)人員信息表》(附件3),并于2月26日前通過粵政易報送至市教育局辦公室;自薦人員于2月26日前將附件2和附件3發送至郵箱784460014@qq.com。
附件:
1.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單位推薦名額分配表
2.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單位推薦(自薦)人員匯總表
3.開平市教育工作社會監督員單位推薦(自薦)人員信息表
開平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0日
(聯系人:楊厚滋,聯系電話:228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