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農函〔2017〕55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畜牧獸醫)局: 經過三年實施,世界銀行貸款廣東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取得明顯成效。今年起項目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為了推進項目順利實施,我廳制定了《2017年世界銀行貸款廣東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2017年世界銀行貸款廣東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廣東省農業廳 2017年1月12日 附件: 2017年世界銀行貸款廣東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為推進2017年世界銀行貸款廣東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順利實施,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工作措施,細化責任落實,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按照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和財政資金管理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以減少種植業和牲畜養殖業對水體的污染排放為目標,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農業為主線,以創新治理模式、加快建設進度、提高實施質量、規范項目管理為重點,打好項目實施攻堅戰,為全面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創造經驗。 (二)主要目標。新項目農戶化肥、農藥施用量減少10%以上,老項目農戶實現零增長;化學需氧量減排9000噸,氨氮減排1000噸,BOD污染減排2800噸,磷(總磷)減排50噸;化肥施用總量減少4000噸;WHO I類、II類農藥殘留達標率分別達98%、95%;農藥包裝廢棄物基本回收處理;項目參與者環保意識明顯提高,農產品質量明顯提升,農民收入明顯增長,農村環境明顯改善。 二、實施規模 (一)環境友好型種植業示范工程。在惠陽、惠城、博羅、臺山、恩平、開平、龍川、紫金、興寧、蕉嶺、梅縣、大埔、平遠、五華、海豐、陸豐、高州、化州、雷州、廉江、信宜、陽山、清新、羅定、新興、德慶、郁南等27個縣(市、區)實施,計劃治理耕地46萬畝,涉及約9.6萬個農戶。在臺山、博羅、惠城、連平、龍川、雷州、徐聞、羅定、大埔、連州市(縣、區)開展保護性耕作試點,計劃試點面積1.6萬畝。 (二)牲畜廢棄物治理示范工程。計劃建設規模化養殖場牲畜廢棄物治理示范工程50個,養殖廢水經處理達到當地環境保護部門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在河源、清遠、江門、潮州、茂名等地開展高床發酵型養殖技術試點,建成試點養殖場5家。 三、主要內容 (一)提高環境友好型種植業示范工程質量 1.準確掌握項目區面源污染基線。基線是確定項目目標、制定工作路線、評估實施效果的前提和基礎。通過逐年大量訪談農戶,收集大量信息,在項目實施中不斷修正基線數據,力求最終反映當地面源污染客觀實際。重點調查掌握不同作物化肥、農藥施用強度、品種和方式方法。不以統計年鑒為基線,不以推算估算為基線。 2.不斷提高環境友好型種植技術覆蓋率。大力推廣配方肥、緩/控釋肥、水肥一體化、水稻“三控”施肥、生物農藥、高效低毒農藥、高效電動噴霧器、殺蟲燈、粘蟲板、天敵和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老項目區配方肥、水稻“三控”施肥、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農藥、高效電動噴霧器比例分別達90%、60%、80%、80%,基本消滅水唧筒;新項目區四項指標分別達60%、10%、50%、60%。 3.基本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農資供應商盡量采購和供應塑料包裝和可降解材料包裝農藥,禁止玻璃瓶裝農藥;鼓勵農資供應商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嚴格執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制度。農戶沒有按要求退回農藥包裝廢棄物的,不得繼續享受補貼;農資店不執行回收、臨時存放農藥包裝廢棄物制度的,取消項目資格。支持農資店按要求多形式處理農藥包裝廢棄物,力爭項目區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率達90%以上。 4.新增柚子柑橘補貼。柚子、柑橘是我省主要經濟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大,是農業面源污染的主要來源作物。從今年起,對兩類作物配方肥、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農藥實行補貼,補貼比例為15%,每年每畝最高補貼限額分別為138元、120元,按IC卡補貼方式實施。 5.示范推廣保護性耕作模式。取消惠陽玉米保護性耕作試點,調整到惠城區。堅持博羅、臺山、連平、惠城試點多模式連續試驗,其它試點重點擴大示范成熟模式。因地制宜開展馬鈴薯--稻、蔬菜--水稻、玉米--油菜、玉米--瓜類等多種輪作方式,降低蟲害蔓延,提高土壤質量。重點防治農田雜草,推進全程機械化。加強保護性耕作經濟財務分析。 (二)加強牲畜廢棄物治理示范工程建設 6.加快牲畜廢棄物治理工程進度。目前,納入項目治理范圍的養殖場為142家,其中傳統養殖場133家。加快采購進度,爭取第三季度前完成傳統養殖場廢棄物治理工程招標。繼續推廣EPC采購建設模式,將設計、施工、供貨、安裝、調試打包采購建設。明確EPC模式的承包商單一責任主體。嚴格按施工合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建設,及時調試運行投入使用。 7.適時重啟新項目申報。中期調整后,項目共計劃治理規模化養殖場200家,其中傳統養殖場約182家。根據采購和建設進度,計劃于6月重啟傳統養殖場牲畜廢棄物治理示范工程申報工作。按照競爭性原則,同等條件下,自籌資金比例高的優先安排項目支持。加強項目政策落實,特別是省農業廳、省環境保護廳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世界銀行貸款牲畜廢棄物治理示范工程項目建設的通知》(粵農〔2016〕48號)的解釋和說明,組織符合條件的養殖場積極申報。 8.推廣高床發酵型養殖技術。項目計劃支持18家高床發酵型養殖場建設,重點支持利用高床發酵型養殖技術改選提升傳統養殖場,從根本上解決養殖污染突出問題,推進種養結合,發展生態循環農業。項目對高床發酵型養殖場建設的增量投資成本予以補貼。補貼標準按照高床育肥豬舍主體工程建筑面積,前兩家每平方米補貼240元;第三家開始暫定補貼標準為175元。加強高床養殖試點建筑結構創新和臭氣處理、墊料配比、配套機械創新與管理創新。 (三)全面開展監測評估和能力建設 9.提高監測評估的權威性。全面開展種植業化肥減量控污監測、牲畜廢物管理環境監測、農藥殘留監測、病蟲害管理計劃(PMP)監測、社會安保監測、高床養殖監測和保護性耕作監測。啟動牲畜廢棄物治理工程效果監測。嚴格執行監測標準,完善監測評估方法,擴大監測樣本數量。加強監測機構與項目專家,以及監測機構之間的溝通,突出監測報告質量,提高監測結果科學性、準確性和權威性。 10.發揮監測評估的導向作用。高度重視監測評估發現的問題。各級項目管理機構和利益相關者以問題為導向,深入查找和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修正技術路線,切實抓好落實,確保項目實施工作朝著最終目標要求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實行不同監測報告的數據共享,加強監測數據的統合分析,推進監測評估工作信息化、自動化,逐步建立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測評估長效機制。 11.不斷提高項目培訓質量。全面推進農戶培訓信息化管理。堅決執行分級培訓,省重點培訓市、縣級管理和技術人員;市重點對養殖場的牲畜廢棄物治理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縣重點培訓鎮技術指導員、村技術助理和科技示范戶。加強抽查評估,提高培訓質量。農戶培訓主要交給第三方機構。突出農戶現場培訓。強化保護性耕作農藝和機械操作培訓。開展綠色學校農業面源污染知識培訓。加強各級項目管理機構采購和執行能力建設。 12.完善IC卡補償機制。全面升級IC卡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提高系統時實性、穩定性和操作性。認真核對農戶基礎信息,及時將IC卡發放給項目農戶。加強IC卡管理,堅決防止借用、轉讓IC卡,或者將IC卡寄存在農資店等行為。對一年內沒有使用過IC卡的農戶,查清原因后清理退出。定期分析IC卡系統數據,防止一戶多卡、超50畝農戶享受補貼等現象。 13.落實鎮村激勵機制。全面發揮鎮、村作用,村技術助理要負起組織發動、監督檢查和示范帶動職責,解決項目管理和技術推廣“最后一公里”問題。對鎮、村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以上的鎮每月獎勵1600~2400元,村每月獎勵800~1400元。規范激勵資金的分配比例和程序,激勵資金主要給鎮技術指導員和村技術助理。 14.健全投訴反饋機制。按照項目實施手冊規定,落實社區參與信息公示制度。項目農戶、農資供應商、農資店、農資名稱、登記證號、型號/規格/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配比、劑型、生產廠商、零售價格、每畝施用量等信息要常年公示。收集群眾投訴,及時處理有效投訴,發揮投訴的監督作用。 15.開展政策及技術研究。組織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研究和價值鏈研究。研究高床養殖和南方保護性耕作關鍵技術與裝備。開展南方農田重金屬污染防治、東江中下游水浮蓮防控等近10項技術研究。為全面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提供政策和技術保障。 四、重點措施 第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提升項目管理和實施能力。爭取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納入同級政府重點工作計劃和績效考核范圍,農業部門主要領導親自謀劃、親自推動,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組建強有力的管理團隊。凡是主要領導不重視,或管理能力不足的,縮減項目規模、暫停或推遲項目實施,直至取消項目資格。對全省200多名項目管理人員實行輪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降薪、解聘或換崗;考核通過的,執證上崗。 第二,落實建設責任,全面加快工程進度和支出進度。全面推廣EPC交鑰匙工程,加快采購進度和工程進度。嚴格落實各方責任,養殖場在簽署合同后10天內不交納自籌資金的,取消項目資格;承包商在簽署合同后45天內不開工的,終止合同。項目工程未能按期竣工的,扣罰違約金。承包商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運行效果和施工安全負全責。項目監理認真履行監督、協調責任。加快工程款報賬和支出進度,完成貸款提款40%以上,贈款提款50%以上,年度財政預算全額支付。 第三,嚴格資金監管,全面確保項目安全和資金安全。各市、縣和項目企業落實財務管理責任,嚴格按照項目和當地財政管理規定支出,及時向省項目辦報賬。嚴格禁止借培訓農戶套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借修改設計加大項目投資;嚴格禁止借降低成本危害項目安全。嚴格規范高床發酵型養殖項目驗收程序、補貼支付和會計記賬。嚴格控制項目管理成本,規范管理費支出范圍、標準和程序。 第四,深入調查研究,全面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深入農戶、田間和養殖廢棄物處理現場,掌握基線、查找問題、研究對策,以問題為導向,強化措施、改進工作、提高質量,不斷推進項目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堅持以完成項目減排任務,加快資金使用為目標,加強與財政、審計等部門以及世行溝通,不斷提高項目認識水平和實施能力,持續探索項目實施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新舉措、新模式。 第五,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推進農民增收和持續治理。爭取第一季度完成項目中期調整審批。開展病蟲害統防統治新模式試點和以合作社為實施主體的新型運行機制試點。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收集處理、牲畜廢棄物處理設施第三方托管服務等試點方案。開展生態農業合作社試點建設,以生態產品為抓手,構建從農業投入品、生產環境、生產行為,到產品加工、品牌包裝、市場營銷、質量追溯全產業鏈,提升農產品價值鏈,在污染治理中實現農民增收,促進農業面源污染持續治理。 第六,構建智慧網絡,全面發揮人才支撐和技術支撐。加強省、市、縣三級專家隊伍建設,落實專家掛點制度。每個鎮安排2名以上技術指導員,每個村安排2名以上技術助理,每個村民小組安排2名以上科技示范戶。村技術助理必須按照項目技術規程親自種田,村技術助理、科技示范戶必須建立配方肥+“三控”+病蟲害綜合防治集成技術示范田。探索打破病蟲害統防統治服務補貼面積限制,推進連片防治。完善GIS信息管理系統、培訓系統、病蟲害預警系統,推進項目管理信息化。 第七,廣泛宣傳交流,全面推廣項目成果和治理經驗 。召開高床養殖全國研討會及保護性耕作現場會;與農業部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聯合舉辦全國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現場交流會;組織管理人員和專家赴歐、美等國及外省交流學習,開展國內外可持續農業發展政策和技術交流合作。大力推廣高床發酵型養殖和保護性耕作成功模式,推進種養結合,實現農業生產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第八,強化監督檢查,全面提高項目質量和實施效果。以質量效果為核心,做到監督檢查常態化。重點加強項目農資店、鎮技術指導員、村技術助理和工程承包商的監督。堅決取消違規農資店資格。加強村技術助理考核,不合格的堅決撤換。落實項目農戶退出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監測在監督主體、規范行為、評估績效等方面的作用,不斷提高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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