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9號),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2020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
調整范圍
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20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
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
掛鉤調整
1.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與本人調整前的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于15元的,按15元發放。
傾斜調整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別對應加發60元(全年720元)、110元(全年1320元)、170元(全年2040元)、220元(全年2640元)、350元(全年4200元)、600元(全年7200元)。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以后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
2.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干部進行傾斜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后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統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我市將嚴格按照省統一政策和要求,確保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2020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
舉個例子
張姨今年76歲,累計繳費年限32年,2019年底的養老金水平為3000元。按照本次調整的公式計算,張姨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175元。其中,定額調整60元,掛鉤調整115元(3000×2.2%+32+(32-15))。此外,張姨還可以享受高齡傾斜全年一次性加發養老金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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