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廣東晟宙實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張揚威訴廣東晟宙實業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2〕351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1年10月份工資6900元,11月份工資7800元,12月份工資5550元,合計2025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決定書。本案申請人于2022年5月27日書面申請撤回申訴,本委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如下:準予申請人撤回申訴。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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