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盈光機電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余林峰等10人訴開平市盈光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4〕241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工資共155627.19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裁決如下:被申請人自本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余林峰等10名申請人202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工資共155627.19元(詳見附表裁決金額合計一欄)。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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