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江門市宏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陳小銀訴蓬江區永恩機電工程部、江門市宏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252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一支付2024年11月份工資2240元,2024年12月份工資1396元,2025年1月份工資480元,合計:4106元。2、要求被申請人二承擔連帶支付責任。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通知書。現定于2025年4月22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三月三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