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辦法》規定,在江門市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失業保險待遇。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適用對象是,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我省從業的,依托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平臺實現就業、但未與平臺或機構等相關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以及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
靈活就業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及就業登記向參保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其中,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在注冊登記地參加失業保險,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本人就業所在市參加失業保險。自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當月起按月申報繳納失業保險費;以參保前靈活就業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申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失業保險基準費率(單位和個人費率之和)繳納失業保險費。
在江門參加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失業的,可以按照《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不含省外戶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一是失業前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靈活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就業需求的。
根據失業保險金由社保經辦部門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計發的相關規定,當前,符合條件的江門市靈活就業人員失業后,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720元/月×90%=1548元/月,失業保險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我市失業保險待遇業務全流程網辦,參保人可直接在微信“粵省事”小程序-“社保”-選擇“失業”-“失業金待遇申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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