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延續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6號)文件精神,廣東省2024年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哪些企業能領?
能領多少?怎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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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領取條件
廣東省參保企業領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廣東省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截止時間計算到2023年底,含補繳欠費月數)
(2)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按5.5%計算)
(3)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
(4)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不屬于“僵尸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未處于經營異常狀態的
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機關事業單位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02 實施時間
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03 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2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40%返還。
04 參保單位劃型
* 本劃型標準僅適用于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業務,各參保單位不得以此作為享受其他政策的依據。
(1)金融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按大型企業劃型。其中,金融機構體系分為銀行類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
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機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外資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等。 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一是證券類機構,含證券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所、證券服務機構、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二是保險類機構,含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等;三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濟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 (2)除金融機構、勞務派遣單位外的其他參保單位按年均參保人數劃型,300人(含)以上為大型企業,300人以下為中小微企業。其中,企業分支機構按其所屬獨立法人的類型劃型。
05 申請方式
(一)免申即享
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實行“免申即享”,由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按照篩查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公開相關信息(稅務機關也通過電子稅務局協助推送通知信息)、“免申即享”單位確認、發放待遇等流程辦理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業務。
符合領取條件的單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核對和確認本單位劃型、人數、返還資金、賬戶等信息。
(二)主動申請
勞務派遣單位不在“免申即享”之列,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主動申請。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對象范圍、享受條件、資金申領分配使用、審核發放、資金撥付、監督管理及違規責任等,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我省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4號)貫徹實施。
06 資金用途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07 組織實施機構
按照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統一經辦部門的要求,穩崗返還統一歸口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審核、公示、發放。
08 其他注意事項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公示企業請于12月31日24:00前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點擊“社會保障--失業保險--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信息確認”中“單位確認”進行穩崗返還信息確認,經確認后領取2024年度的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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