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打工人在職場風云變幻中的一道保障,它為我們在失業的困境中提供了一定的經濟支持,幫助我們渡過難關,重新尋找工作。有了失業保險的支撐,我們可以更加從容地面對職場的挑戰,勇敢地追求自己的事業夢想和目標。
在工作中參加失業保險,一旦不幸遭遇失業,只要滿足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哦!請收藏這份超實用的秘籍。
1 什么人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年或者不滿1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可向社保經辦機構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2 失業保險金申領期限如何計算?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3 當前江門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多少?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按所在地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90%計發,目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也就是說,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1720元×90%=1548元/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可享受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的求職補貼,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注:失業人員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不享受求職補貼)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繳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個人無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4 失業保險金只能領一次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沒有次數限制。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5 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勞動合同期滿。
(二)單位破產。
(三)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
(四)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過錯解除合同;
2.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程序裁減人員;
4.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僅適用事業單位)
5.雙方協商一致,單位提出解除合同。
(五)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解除合同。
6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需簽到嗎?
失業人員自領取失業保險金次月起,需按月進行失業保險金資格核對手續(即失業簽到,下同)。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個月不按照規定辦理失業簽到或者說明求職等情況的,視同重新就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終止發放其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過“粵省事”小程序等途徑辦理失業簽到,也可到全省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現場辦理。
7 已到退休年齡被公司解聘,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對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辦理失業登記后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
8 異地就業繳納社保,失業保險金在工作地還是戶籍地申領?
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在最后參保地申領失業保險金,也可以選擇回戶籍地申領,待遇發放期間不得中途變更發放地。
選擇回戶籍地申領的,若為外省戶籍需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省內戶籍,省內失業保險關系無需辦理轉移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歸集本省繳費信息辦理轉移)。
9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能否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嗎?
可以,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暫不用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基金已代繳)。
10 之前沒有領完的失業保險金,再次失業后可以繼續領嗎?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1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11 有哪些渠道可以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簽到?
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簽到超方便!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就近到“一門式”服務中心、鎮街人社所、公共服務中心及社保經辦機構等進行線下辦理。
可隨時隨地掌上辦,可通過 “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廣東人社APP、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等線上渠道自助快捷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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