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注意哦!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無效勞動合同由哪個部門確認?
對勞動合同的
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
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
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能獲得勞動報酬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被確認無效
給對方造成損害的
有過錯的一方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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