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場監管局切實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工作部署,履行開平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牽頭部門職責,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嚴格按制度、按要求、按計劃開展抽查工作任務,并積極落實自身抽查工作任務,對抽查發現的問題強化后續監管,確保監管取得實效。
(一)思想認識到位,完善抽查監管機制建設。一是出臺本級制度性文件。市局結合監管工作實際情況,牽頭先后出臺《開平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辦法》、《開平市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實施細則》兩個制度性文件,為各部門開展雙工作提供依據。二是成立專責小組。在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增設開平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專責小組,并建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聯絡員制度,確保各部門專人專崗跟進開展。三是加強工作督辦。為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積極配合落實江門市全國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工作試點市各項工作,市局采取不定期通報形式對有關單位落實情況開展督辦,確保市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打造有力抓手,促進抽查工作有序縱深推進。一是實施抽查年度計劃。要求各部門及時制定本單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年度抽查計劃,確定開展抽查的事項、次數、抽查比例和具體時間等內容,由市局及時收集、匯總形成《開平市部門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表》,并督促各部門嚴格按計劃的時間節點開展抽查。二是完善抽查事項清單。要求各部門以“1+3”清單中的權責和監管清單為基礎,明確本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理清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具體權限及職責。對應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式開展檢查的具體事項,明確抽查事項的名稱及其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和抽查方式等,形成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大力推廣隨機抽查,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職能變化及時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三是完善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市場主體名錄庫。要求各部門按照“誰建立、誰管理”的原則,執行動態調整機制,及時調整收錄具有執法資格人員的信息,建立本部門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目前,全市共收錄雙隨機抽查工作人員信息502條,其中檢查人信息386條。根據抽查監管需要,各部門將符合抽查條件的市場主體納入江門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系統的機構企業庫或者事項企業庫中,形成抽查對象庫,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頻次,保證了抽查的覆蓋面和監管力度。
(三)明確檢查要求,提高抽查工作規范性。一是嚴格按流程開展抽查。要求各部門統一使用江門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系統開展任務創建、現場檢查、檢查資料上傳提交和抽查結果審核公示等工作,確保在計劃時間內完成抽查任務。二是規范填寫檢查文書資料。要求各單位執法檢查人員在實施現場檢查時,逐項填寫好《行政檢查登記表》、《現場檢查筆錄》等相關檢查資料。三是規范執法結果公示內容。要求各部門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雙隨機、一公開” 檢查結果公示的9種規范表述進行結果公示,分別是:未發現問題、未按規定公示應當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發現問題已責令整改、不配合情節嚴重、未發現開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經營活動、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其他情形。任務審核員嚴格把好審核關,如發現檢查人員提交的內容與要求不相符的,則不予審核通過。四是規范制作“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行政檢查案卷。要求各單位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的通知》(粵府法[2017]65號)要求,規范性標準有關要求,做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行政檢查案卷制作工作。
(四)促進抽查監管信息公示互通。一是做好抽查事項清單、抽查計劃的公示公開。要求各部門將梳理好的抽查事項清單以及年度抽查計劃于年初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對外公示公開;另外,市商改辦將各部門抽查事項及年度計劃統一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示公開。二是做好抽查檢查結果公示。當前,江門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系統已實現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對接,各部門及時將檢查結果錄入到江門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系統中,檢查結果記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市企業名下并向外公示。并通過省企業信息歸集和協同監管平臺(簡稱省協同監管平臺)將抽查檢查結果及時公示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三是實現監管信息共享互通。各部門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 的原則實施后續監管。對不屬于實施本部門權限的,落實違法線索函告通報制度及時告知主管部門,強化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四是促進抽查系統功能不斷完善。市局將各部門使用江門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系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市系統功能設置、使用維護等方面的改進建議,及時向江門市商改辦及系統開發工程師反饋,讓市系統的功能更加完善,促進各部門使用更加便捷便利,確保各部門人員均能熟練使用雙隨機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