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應商事制度的改革,進一步推進營業執照的廣泛應用,更好地便利群眾辦事創業,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現版營業執照進行改革,調整相關內容,重新設計并啟用新版營業執照,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啟用新版營業執照。屆時,到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登記以及補發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都能領到新版營業執照(含新版《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代表證》)。
此次營業執照改革主要有五大變化:一是版式調整為橫版,有正本和副本,并且在副本照面加打年報提示語;二是增加二維碼功能,實現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精準聯接,并在營業執照上增加“掃描二維碼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了解更多登記、備案、許可、監管信息”提示語,鼓勵社會各界通過掃描二維碼直接查詢該市場主體的公示信息;三是保持8種格式不變,保證法定記載事項清晰明確;四是規范民族文字使用,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準并備案的民族自治區,可以在新版營業執照上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五是新版紙質營業執照發放后同步生成新版電子營業執照,市場主體可自主下載并跨區域、跨行業、跨領域使用。之前注冊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可以繼續使用原版營業執照,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