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結束,各類企業即將開工,假期過后是企業復工復產高峰期,安全防范不可疏忽大意!一起看看節后復工復產有哪些事項需要注意:
節后常見六大安全風險
1.人員心態不穩
從假期狀態進入緊張工作狀態,人員工作量增加、情緒不穩定、注意力不集中,極易出現違章作業、違規操作。
2.生產組織困難
企業關鍵崗位人員不能準時返崗,導致生產組織混亂。
3.人員能力不足
新上崗、輪崗、換崗人員可能增多,不熟悉設備操作規程、不掌握安全作業規范。
4.設備故障
特種設備等因停運停用較久,維護保養不到位,可能存在安全附件損壞或故障、監測報警設備不正常等問題;同時,一些處于閉環管理的在產企業設施設備,由于節后生產任務重導致本該大修、檢修的設施設備,未能及時得到維修保養。
5.作業環境變化
企業假期停工停產,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如設備設施破損等。
6.盲目趕工期、搶進度
節后復工,企業生產任務重,可能出現趕工期、搶進度的情況。生產人員和特種設備設施超負荷運轉,可能造成生產現場組織混亂、人員超強度作業、正常工序時間被壓縮,增加安全風險。
除上述安全風險外各特種設備相關單位還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實節后安全復工復產工作↓↓↓
共性措施
復工復產準備“六個一”
1.開展一次安全責任承諾使用單位主要責任人要按照有關要求,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促復工復產工作,認真制定完善復工復產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企業負責人、安全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作業長、班組長、員工的安全責任,做到以崗定責、按責履職。組織開展崗位安全責任承諾,樹立“責任不落實是最大的隱患”的理念,并自覺融入到日常生產工作中,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精心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企業復工要根據特種設備類別和特征,梳理好對應的風險點,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并結合各個崗位的安全責任要求,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學習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知識,清楚設備安全狀況,熟悉設備工作條件、操作規程和使用維護保養要求及注意事項,掌握應急處置方式方法。對于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新招和轉崗員工禁止上崗操作。
3.開展一次特種設備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宣傳近年來,有個別使用單位由于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在假期后的復工復產期間引發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各使用單位在復工復產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崗位特點,組織員工開展一次特種設備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宣傳,以案示警、以案為戒,謹記血的教訓,切實加強節后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4.開展一次安全專題班前會班組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基本單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陣地”,抓好班組安全建設至關重要。各使用單位要組織、指導和督促生產班組開展一次安全專題班前會。結合崗位實際,班組長應優先考慮通過微信群、QQ群等方式把生產任務、隱患排查、危險因素辨識及應對措施等要點向班組成員交代清楚。
5.全面進行一次設備安全檢查各使用單位要制定并落實復工復產工作方案、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檢查清單,將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復工復產前的核心工作,對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等進行全面系統檢查,做到不留隱患盲區死角、不走形式過場。重點關注設備使用登記、定期檢驗以及是否存在破壞損傷情況,各類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校驗情況以及功能是否正常。安全隱患整改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落實”,實現閉環管理。對隱患不消除、安全無保障的特種設備,堅決不投入使用。
6.認真制定一套安全防護措施復工復產的使用單位要認真分析復產復工期間各種危險因素,結合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制定安全防范內容、設置風險警示標識、配備安全防護和應急保障裝備、完善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特別對新投入設備運行調試方案要進行嚴格審查,設備啟動、試運行前要清撤現場無關人員,條件不具備、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不得匆忙調試運行。
個性措施
依據各類設備特點開展重點檢查:
1.電梯電梯(自動扶梯)是否檢驗合格,警示標志、安全須知等是否齊全;轎廂內緊急報警和對講裝置是否正常,門防夾裝置是否有效;控制面板、呼梯按鈕等是否有效,電梯平層是否正常;機房、通道(通道門)、應急救援裝置和救援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電梯制動器等部件是否正常;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急停開關是否有效、標識清晰等。
重點加強公眾聚集場所電梯檢查和維保,做好應對復工復產后可能出現大客流的應急預案。住宅小區、醫院、賓館和辦公樓宇等場所的電梯,要重點關注老舊電梯制動器失效、因使用不當引發故障等問題。
2.起重機械重點檢查起重機械是否檢驗合格,警示標志、安全標識或說明是否齊全;主要受力構件是否有明顯的腐蝕、裂紋、塑性變形等異常情況;緊急停止開關、人車誤入檢測裝置、行程限位、漏電保護器等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完好有效等。
3.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重點排查輪胎、貨叉、護欄、門架的磨損情況,確保無開裂、變形和嚴重磨損,保險帶是否完好;排查車輛制動裝置是否有效;作業人員長期離崗,安全意識下降,違規違章作業。
4.大型游樂設施和客運索道重點排查安全壓杠、安全帶等乘客束縛裝置、限速裝置和制動裝置。嚴格執行每天當班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保護裝置功能試驗,適當增加每天當班前的全程閉環空載運行試驗次數。要加強操作人員的心理健康引導和崗位教育培訓。做好應急預案,做好乘坐注意事項安全警示。
5.鍋爐鍋爐是否檢驗合格,鍋爐房環境和警示標志等是否符合要求;鍋爐本體、輔機附件、附屬管道等外觀是否正常;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等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驗/檢定有效期內;停用時間較長的鍋爐在啟動前是否按規定調試、檢查,啟動后是否按操作規程逐步提高負荷;鍋爐配置的聯鎖保護裝置是否正常;水位、壓力、溫度等顯示是否正常、是否在額定參數范圍內等。
6.壓力管道壓力管道是否檢驗合格,是否按規定辦理工業管道年度情況報告;巡查管道沿線,保溫層是否完好,法蘭、三通、接頭等處是否牢固;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驗/檢定有效期內;壓力、溫度等顯示是否正常、是否在額定參數范圍內等。
7.壓力容器壓力容器是否檢驗合格,設備間環境和警示標志等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驗/檢定有效期內,爆破片是否在銘牌標注的使用期限內;快開門式壓力容器的安全聯鎖裝置是否有效;壓力、溫度等顯示是否正常、是否在額定參數范圍內等。
歲末年初歷來是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工作防范的重要時段,做好這一時期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尤為重要。為此,市市場監管局對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特作以下提醒:
(一)安全管理
重點檢查是否執行“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等要求。
1.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要求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
2.按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配齊安全總監、安全員。
3.建立實施崗位責任、隱患治理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未有效運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未對在用特種設備開展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
4.在用特種設備辦理使用登記證,特種設備改造、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應辦理變更登記。
5.根據在用特種設備數量和特性配備相應的持證作業人員,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
6.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申報并接受檢驗,停止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
7.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8.做好節日值班工作,安排專人值守,隨時關注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處理。
(二)作業人員安全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維保單位,應根據在用設備的類別、設備特征、使用環境梳理好各類設備的風險隱患,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崗位安全責任要求,做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前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訓,嚴格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保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在有效期內。
(三)設備本質安全
特種設備本身具有較高的安全風險,歲末年初各企業應按照以下重點內容開展自查消除潛在安全隱患:
1.鍋爐
1.重點檢查鍋爐內表面是否存在明顯腐蝕或磨損減薄、閥門有無嚴重腐蝕、裂紋、泄漏等。
2.檢查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靈敏有效且在檢定(校驗)有效期內。
3.檢查超壓、超溫、高低水位報警是否失效,以及聯鎖保護裝置是否可靠。
4.對燃氣鍋爐還要檢查是否有泄漏、熄火保護裝置是否有效。
5.水介質鍋爐要檢測水質情況。
6.電站鍋爐企業還要認真排查鍋爐所屬管道等承壓部件隱患。
7.開展針對性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等。
2.壓力容器
1.重點檢查在用設備是否為合法生產并經檢驗合格,是否及時辦理使用登記證。
2.排查安全閥是否選型正確、整定壓力適配、定期校驗,爆破片裝置是否選型和安裝正確、定期更換,緊急切斷裝置功能有效;排查真空絕熱壓力容器真空度、蒸發率是否超標。
3.對于有前置截止閥的安全閥、爆破片,檢查截止閥是否處于全開位置。
4.快開門式壓力容器安全聯鎖裝置功能是否有效。
5.對盛裝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介質、易燃易爆介質的壓力容器還要進行氣密性檢查,防止發生泄漏。
6.氣瓶充裝單位應當進行包括可燃氣體報警裝置、靜電釋放裝置、充裝管路系統在內的全面風險排查。
7. 重點檢查是否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移動式壓力容器及氣瓶充裝前后檢查,是否將充裝檢查記錄上傳信息化追溯系統,是否違規充裝不符合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氣瓶、報廢氣瓶、黑氣瓶等。
3.壓力管道
對管道系統進行全線巡查,重點檢查壓力管道是否異常振動、腐蝕、變形,緊急切斷閥、安全閥、阻火器選型及安裝不符合要求,管道保溫、防腐層是否完好;法蘭、三通、接頭處等管道各連接部位是否堅固、有無泄漏;支吊架、緊固件是否完好。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承壓類設備在啟用時,要平穩操作,緩慢升壓并注意壓力表、液位計示數,避免壓力劇烈上升引發危險。
4.電梯
1.重點檢查電梯維保單位是否按規定進行電梯反繩輪、導軌、限速器、安全鉗維護保養以及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是否存在曳引主機異常振動、曳引輪磨損、層門變形、門鎖嚙合尺寸不足、限速器-安全鉗聯動失效、反繩輪及軸承異常,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相鄰區域安全防護不到位、制停距離不足等問題。
2.要加強大風、凍雨、酷寒等極端氣候條件下的日常檢查頻次,發現電梯存在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運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
3.室外運行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要及時清理冰雪,必要時要停用相關設備并采取隔離措施,防止人員摔倒受傷。
4.排查電梯層門、轎門、制動器、上行超速保護裝置、轎廂內緊急照明、緊急報警裝置是否正常。
5.電梯發生故障或停用后,投用前應做好自行檢查工作,確認電梯運行平穩、無異響,地坎槽內無異物,停靠樓層準確。
6.對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重點檢查急停開關、扶手帶保護開關是否有效,檢查出入口附近通道是否通暢,梯級、踏板上是否有異物。
7.通過試運行確認設備運行平穩、無異響,扶手帶運行應同步。
8.檢查“特種設備使用標志”是否在有效期內,安全警示標識是否齊全。
5.起重機械
1.重點檢查橋式、門式起重機是否按要求安裝(加裝)“雙限位”裝置,起重機械的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抗風防滑、制動器、緊急停止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有效等。
2.檢查各電氣保護裝置是否正常。
3.檢查金屬結構、工作機構和繩索吊具有無異常;主要連接螺栓、銷軸等是否松動。
4.投用前應當進行試運行。特別是每次吊運熔化金屬和滿載重物前應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確認,對有超載可能的被吊重物應進行重量核算,在確認不超載前提下,方可進行起重吊運作業。
5.使用時,起吊重物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做到“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2)歪拉斜吊不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吊。
(4)捆綁不牢不穩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或重物起過人頭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8)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9)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10)6級以上強風不吊。
6.場內專用機動車輛
1.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安全帶、制動裝置功能失效、金屬結構主要受力構件存在明顯裂紋、輪胎磨損超標、燈光喇叭失效等問題。
2.檢查車輛液壓系統有無泄漏;后視鏡是否完好。
3.檢查是否按照要求設置保護設施、警示標志和限速提示。
4.是否根據場車工作區域的路況規范場車作業環境。
5.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做到“十不準”。
(1)不準無證駕駛。
(2)不準酒后駕車,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及閑談。
(3)不準在行駛中單手脫把駕駛。
(4)不準疲勞駕駛。
(5)不準在廠區道路上超速行駛。
(6)不準急剎車或急轉彎。
(7)不準證照不全的車輛在廠區行駛。
(8)不準存有故障車輛行駛或作業。
(9)不準在燈光失效時進行夜間行駛。
(10)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裝載貨物,不準超員載客,不準違章裝運危險品貨物。
7.大型游樂設施
1.重點檢查安全壓杠、安全帶等乘客束縛裝置,艙門鎖緊裝置、制動裝置、限位裝置等安全裝置是否有效,液壓、氣動系統是否存在泄漏。
2.每次運行前要對束縛裝置逐個進行檢查確認并履行安全告知義務,指導乘客安全上下車并進行安全防護。
3.投用前應對大型游樂設施進行試運行檢查,確認運行平穩、各部件潤滑良好。
(一)鍋爐安全風險點
電梯有沒有報廢年限?如果電梯老舊,故障率比較高,是否可以報廢?2024年7月2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上線廣東民聲熱線,對有關問題作出回應。
“我的小區那棟樓電梯使用年限有20年了,故障率比較高,總感覺不太安全,覺得應該報廢,請問電梯報廢年限是多少?”節目中,有業主提出如此提問。
對此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總工程師林淑英表示,電梯在國家的相關安全標準中并沒有規定報廢年限,電梯每年都需要進行定期檢驗檢測,只要經過檢驗檢測符合相關安全指標規范,就可以繼續使用。
“廣東省至少有十幾萬臺(套)的電梯進入15年以上,我們也一直關注這個老舊電梯使用安全問題。”林淑英表示,雖然電梯沒有報廢年限,但對于何種條件下可報廢是有規定的,“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如果設備出現了嚴重的事故安全隱患,沒有修理和改造價值的,或者達到安全規范規定的應當報廢的要求條件的,那就應當報廢,使用管理人應該履行報廢義務,并應該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也就是讓它不能再用。”
小區電梯老舊、故障率高,業主可以怎么做呢?林淑英表示,《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規定,如果電梯故障率很高,應該進行評估。具體是由電梯使用管理人委托電梯制造單位或者有檢驗檢測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進行評估,“如果評估結論認為相應的重要零部件或者整梯沒有維修或改造價值的,就應該進行更新、改造、修理。”
具體來說,四種情形下電梯需要進行評估:一是重要零部件有規定的使用年限,年限到期前需要評估;二是出現傷人故障,要在恢復使用前進行評估;三是遭遇火災、水災、地震,在恢復進行使用前也要評估;四是故障率高,也要進行評估。
林淑英表示,市場監管部門鼓勵對老舊電梯進行更新換代,“把錢花到刀刃上,放在安全上。”
在廣東,“回南天”一詞對于很多人來說就是一場夢魘。尤其是近日,廣東各地的天氣在凍凍凍凍模式與回暖模式之間,反復橫跳,持續的高濕度不僅讓人體感覺不適、衣物曬不干,地板和墻上更是到處都是水,一不留神就會在樓梯摔一跤。
在難頂的回南天面前,不單只是人會覺得不舒服,連我們常用的電梯也會“不舒服”,從而出現故障甚至“罷工”。
據DV現場報道,今年3月5日,廣州花都一小區多名業主反映小區電梯反復出現故障,而一名住在28樓的業主中午搭乘電梯時就因故障被困在電梯約10分鐘。小區物業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本次電梯故障是因為回南天引起電梯井道廳門鎖的電氣觸點短路故障,觸發電梯安全保護停梯。安全保護停梯需由電梯維保專業人員逐層對井道內的廳門鎖保護開關吹干保護故障消除后才能運行。
今年2月2日,據南國早報報道,在廣西南寧一小區,受回南天影響,整個小區共18部電梯,有17部停擺,剩下1部正常運行數分鐘后,也停擺了。一名業主要上到某棟14樓,他打電話給物管。數分鐘后,趕來的電梯維保人員用工具打開電梯門,進入轎廂頂部手動操作電梯,該名業主才得以進入電梯轎廂。據悉,該小區共有兩名電梯維保人員,連日來,他們要排除電梯故障,還要人工操作協助業主搭乘電梯上下樓。
2016年3月,有小區業主向媒體南方+反映稱她所搭乘的電梯突然從9樓迅速墜落至5樓,差點把她嚇壞,所幸無人員受困。對此,該小區物業接受采訪時表示“滑梯”事故或受回南天氣影響,電梯進水導致出現故障。目前物業已通知維保單位處理,盡早排除隱患,同時為確保電梯安全運行,物業也計劃讓電梯公司對小區的電梯全面徹底檢查一下,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據南寧晚報報道,在2015年,還有一地的小區電梯同樣出現滑梯和停止運行的情況,甚至會連續滑落兩層才停止,事發小區業主質疑出現這種情況是電梯質量所致。在接到相關市民反映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刻派出技術人員進行檢查,經查該電梯在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內,出現滑梯和停運的原因為天氣回潮導致電梯繼電器損壞,并非因電梯本身質量問題所致。
(一)回南天期間,電梯故障率為何會有所增加?
天氣狀況是電梯運行情況的“晴雨表”。
有數據統計顯示,每年的3到4月,受潮濕空氣影響,電梯故障量會有較明顯的上升。其中,高發的故障包括內外呼信號故障、電源短路跳閘、電梯按鈕故障、電梯門卡阻、安全觸板或光幕故障、機械故障等。以上故障,對比全年其他月份的平均量約上升四分之一。
究其原因,是回南天期間,電梯長期在濕度過高的環境下運行,控制部件中的金屬導線、零部件和外殼容易銹蝕,以致降低絕緣性能和使用壽命。此外,電梯樓層門鎖回路和內外呼按鈕等電子部件可能會發生粘連或接觸不良,也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回南天對電梯有哪些影響?
那么,回南天對于我們每天搭乘的電梯來說,又有哪些影響呢?
電梯機房
擁有眾多電控器件的控制柜最容易受到濕氣的影響,當水珠凝結,滴到控制板上時,會使得電路板短路,導致電梯故障。其次,潮濕的環境容易使得驅動主機和制動器產生銹跡,容易影響電梯的曳引能力和制動能力。
電梯井道
井道里眾多的安全開關線路都容易受到水汽的影響,嚴重絕緣不佳的情況下會發生短路,從而導致電梯意外停梯。
電梯光幕
電梯光幕是通過光線的對射來防止夾到人的,但一旦水珠凝結在上面以后,光幕就會失效。
電梯門鎖
電梯門鎖部分容易短路或接觸不良,主要是由于潮濕的天氣易在門鎖觸點處形成水汽凝結,當水汽凝結成水滴時容易產生短路故障,如果日常維護保養不及時除濕會生銹造成事故隱患;若電梯井道內灰塵較大時,門鎖觸點處的水汽凝結容易粘附灰塵造成門鎖接觸不良故障。
(三)回南天期間,如何安全乘用電梯?
據往年的經驗,接下來3~4月份,廣東的回南天氣還將反復出現。既然回南天會給電梯帶來這么多的潛在危險,那么電梯維保單位、使用單位以及乘客三方應如何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呢?
電梯維保單位
要嚴格做好電梯的日常維保工作,注意檢查門鎖觸點,及時做好清潔工作,保持電子元件的干燥有效,若發現電子元件受潮損壞,應及時更換。
要提前做好防御措施,加強絕緣處理。多留意機房控制柜周邊的工作環境,備齊易耗損配件和安排好值班人員。
維保過程中,若發現電梯井道進水、底坑積水,要及時通知物業單位協助處理,清理積水后再檢修電梯,確保沒有安全隱患后再開放使用。
使用單位
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仔細檢查電梯防潮防雨裝置等設施是否運行正常,可在過道放置“小心地滑”標志提醒乘客。
要關緊機房門窗以減少濕氣進入,有條件的,可以在配電房、機房安裝除濕機等設備,保持電梯機房的運行環境正常。
如發現電梯故障,應立刻停止運行,及時聯系維保單位解決。
乘客
乘用電梯一旦發現異常,應及時通知物業管理處,確認電梯正常運行后再繼續使用。
若被困電梯后,禁止撬門、扒門,應保持鎮定,馬上按動警鈴按鈕或對講求救,或撥打維保救援電話;聽從指引,耐心等待專業人員救援。
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各位市民朋友:文明乘梯,安全用梯,人人有責。若發現電梯“帶病”運行情況要向物業公司、電梯維保單位反映、投訴。投訴的問題屢屢沒有得到改正,可撥打12315投訴。
六、安全搭乘電梯小常識
七、氣瓶安全知識公益宣傳片----“瓶”安歌
八、誰是電梯使用安全的首負責任人
九、樓層顯示會騙人 滑梯墜落是誤會
十、出門務必留神,謹防扶梯“咬人”
十一、兒童玩耍扶手帶 帶起墜落受傷害
十二、@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的報廢規定你清楚嗎?
十三、探討!特種設備到底應該如何判定?《特種設備目錄》分析和解讀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種困惑:
這個氣瓶到底算不算是特種設備呢?
這個壓力管道到底需不需要按照特種設備來進行管理?
這個鍋爐屬不屬于特種設備,是否需要持證?
盡管《特種設備目錄》(2014年第114號)已經出臺,但很多人依然不了解這個目錄中的界定標準,或由不同的理解,導致以上類似問題的存在。
基于此,結合對《特種設備目錄》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程的內容,對平時大家討論和困惑相對較多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起重機械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的判定標準進行簡單分析、總結和解讀,希能對大家的工作有所幫助。
特種設備判定分析:鍋爐
一、《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規定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鍋爐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的界定標準分析
三、對鍋爐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界定的說明
一般來說,鍋爐是否屬于特種設備,在日常工作中爭議并不大,目錄中的條件也比較清晰。
特種設備判定標準分析:壓力容器
一、《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規定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
二、壓力容器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的界定標準分析:
三、對壓力容器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界定的說明
1.從目錄及上表分析可以明確看出,壓力容器判定為特種設備的就是三種情況,即固定式和移動式容器、氣瓶、氧艙。
2.以上三種情況中,需同時滿足溫度、壓力和容器中的兩種或三種條件,缺一不可。
3.目錄中對第一種情況的界定表述感覺有些不嚴謹,容易出現誤解;通過對《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21-2016)查閱,其對屬于特種設備的壓力容器所需具備的條件進行了明確解釋和說明:
4.如上所述,在目錄中的表述,建議做如下簡單調整: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并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特種設備判定標準分析:壓力管道
一、《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規定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
二、壓力管道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的界定標準分析
三、對壓力管道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界定的說明
1.如同壓力容器的容易出現歧義,壓力管道的理解不同也很常見,甚至很多專家之間都會出現明顯的不一致意見。
2.也如同壓力容器等其他幾種的界定,在判定一個壓力管道是否屬于特種設備時,同樣是需要介質、壓力和直徑三個條件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3需要注意的是,在目錄中特別說明了一種可以不判定為特種設備的除外情況。這種情況如果單從壓力和直徑來看,都是符合特種設備條件的,將其排除在外,主要還是考慮了氣體中的幾種低風險情況,即“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的氣體,即便發生泄漏等意外,也不至于導致嚴重的后果。
4.排除在外的另外一種情況,就是設備本體所屬管道,應該與設備本體作為一個整體,從壓力容器的角度來進行判定即可。
特種設備判定標準分析:起重機械
一、《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規定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二、起重機械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的界定標準分析
三、對起重機械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界定的說明
1.從目錄來看,常見的起重機械幾乎都可以界定為特種設備,其類別也分得比較細;對此,可以直接參考目錄。
2.從目錄看,對于主要用于載人作業的升降機,要求要更高一些,只要額定起重量超過0.5t,則直接界定為特種設備;而對于主要用來吊運貨物的起重機,在滿足提升高度須超過2m的前提下,還對不同類型的有不同要求(涉及額定起重量或起重力矩或生產率),在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下則界定為特種設備。
3.對于常見的電動葫蘆,從目錄中的分類來看,應屬“起重機”的類別,即只要同時滿足“3t、2m”的條件,則應界定為特種設備,否則便無須列為特種設備,自行管理好即可。
4.至于目錄中的“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立體停車庫”;既然是立體,自然會是兩層以上,也就是說,只要是立體停車庫,便自然屬于特種設備,須嚴格按其標準執行。
特種設備界定標準分析的一點感想
對于特種設備的界定,這個看似很規范也很嚴格的技術問題,但在實際工作中如何界定,卻總是存在一些困惑和問題,畢竟一旦界定為特種設備,其在日常工作中的要求和管理的復雜性和嚴格程度,差別還是很大的。尤其是這些年來,特種設備監管部門對其認定的范圍,有逐漸更加嚴格的趨勢;換言之,原先很多屬于特種設備的設備被逐漸清理出了名單,同時將一些行業領域的特種設備認定和管理也“下放”給了行業管理。這就讓特種設備管理的專業性和專業指導越來越欠缺,從而在日常工作中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問題。而我們習以為常或原先所熟悉的特種設備,現在是不是應該依然可以或需要界定為特種設備,變成了一個基礎性的問題。
希望本篇文章能夠幫助大家更好的界定特種設備目錄這個問題。當然,如果對于這些分析和總結有不同看法,也歡迎繼續探討;理不辨不明,讓我們一起探討和交流這些專業問題,進而讓我們變得逐漸更專業更踏實、生產變得更安全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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