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來,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深入開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嚴厲打擊藥品(含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有力保障了我市藥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開平市月山鎮某村委會衛生站使用過期、失效的醫療器械及購進醫療器械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案
2024年1月12日,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開平市月山鎮某村委會衛生站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依法作出警告、沒收失效醫療器械2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經查,2023年10月27日,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月山鎮某村委會衛生站開展日常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使用過期、失效的醫療器械行為,現場查獲已失效的“魚躍牌403M壓縮空氣式霧化器”、已失效的“魚躍牌7F-1制氧機”1臺,且當事人在購進上述儀器時未查驗醫療器械的合格證明文件,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案例二:開平市蒼城鎮某商場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案
2024年5月7日,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開平市蒼城鎮某商場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10盒、罰款的行政處罰。
經查,2024年3月28日,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開平市蒼城鎮某商場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銷售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現場查獲“迪詩蘭?傳遞香水”等10已超過有效期限的化妝品,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案例三:開平某衛生院發生某類藥品丟失未依照規定報告和未履行進貨查驗案
2024年9月20日,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開平某衛生院發生某類藥品丟失未依照規定報告和未履行進貨查驗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購進某類藥品時,未對購進的藥品進行逐批驗收,并導致藥品丟失。丟失后,當事人只聯系供貨商查找,并未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情況,該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