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美博紡織科技有限公司等242家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廣東省企業注銷退出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二、主要任務(一)加快失聯企業等吊銷出清。……公司及個人獨資企業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通過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且最近六個月沒有納稅申報記錄或因沒有開展生產經營或者自行停業導致的經營收入為零的(已向稅務機關報告停業的除外)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認定為屬于“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之情形,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市監規字〔2020〕4號)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2024修訂)》第十八條“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等有關規定,開平市美博紡織科技有限公司等242家企業(詳見附件)被列入擬吊銷企業名單。
請相關企業在本《提醒函》公告即日起30日內,前往公司登記機關主動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或補報年報,并同時向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風險監管股(地址:開平市長沙東興大道人和東路5號四樓)進行報備。逾期不辦者,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2024修訂)》等相關法律規定,立案吊銷相關企業的營業執照。
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其法定代表人將進入全國聯網黑名單庫,三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特此提醒。
附件:擬吊銷營業執照企業名單
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下載:
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告擬吊銷營業執照企業名單的提醒函(已蓋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