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開平市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開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2個律師事務所的社會律師擔任開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一、服務期限
2年,具體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
二、服務費用
人民幣3萬元/律所/年(含稅)。
三、服務內容
(一)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行政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起草、審查、論證和評估等;
(三)參與市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前期論證、洽談,協助起草、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聘任單位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五)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六)參與市人民政府法治建設課題調研、法治宣傳培訓、法治督查考核等;
(七)需要政府法律顧問參與的其他涉法事務。
四、資格要求
(一)參聘律師資格要求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忠于憲法、遵守法律,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熟悉政府工作規則,熱心政府法律事務和社會公共事業;
3.應當具有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和較高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實務工作經驗;
4.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5.熟悉政府法律事務,具有政府法律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二)參聘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資格要求
1.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律師事務所;
2.必須是在廣東省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注冊的商戶;
3.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4.未受過刑事處罰,近三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仍在有效期內,以及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情況。
五、材料提交要求
參聘律師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聘資格。參聘材料(一式四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具體包括:
(一)《開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詳見附件);
(二)在廣東省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注冊的截圖;
(三)所在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正本掃描件和年檢合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原件備查;
(四)所在律師事務所以律師事務所分所名義參與的,須提供律師事務所總所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以及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授權函(加蓋總所公章),并提供總所和分所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原件備查;
(五)能夠證明綜合實力的相關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獲得的榮譽、納稅憑證及財務報表等,原件備查;
(六)《資格聲明函》(就滿足本公告第四條資格要求作出聲明);
(七)參聘律師及其團隊工作人員(如有)的簡歷,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面貌、教育背景、工作經歷、擅長領域、獲得的證書或榮譽等,若能提供相關證明,請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八)《服務承諾與保證書》(就所提供的法律顧問服務作出承諾與保證)。
六、公告時間
2024年6月3日(星期一)至6月11日(星期二)。
七、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止,可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方式,將參聘材料送達本公告聯系人,逾期提交無效。
現場接收參聘材料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若選擇郵寄方式,請在參聘材料寄出前聯系本公告聯系人,明確告知郵寄相關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材料在規定的提交時間內送達。如材料超期送達導致未能參與評審,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材料提交者承擔。
八、評審時間
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以實際開展時間為準。
九、聯系方式
單位:開平市司法局,地址:廣東省江門市開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號,聯系人:譚先生,0750-2303107。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