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事務)局、財政局、地稅局、統計局:
根據《關于公布2018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粵人社發〔2018〕107號)的要求以及《關于公布2017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粵人社函〔2017〕2122號)的確定機制,以2017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668元以及我市2017年全口徑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166元的標準為計算基礎,現將我市2018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費率以及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一、繳費基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組織職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繳費費率
2018社會保險年度(指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下同),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為13%,個人繳費費率為8%。
三、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
2018社會保險年度,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20004元,下限為3100元。職工工資低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的,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為繳費基數;高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的,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繳費基數。社會保險費征收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調整參保繳費信息系統,設定參數,確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能順利參保繳費。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江門市統計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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