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上線實施工作,現決定將我省所屬期為2022年8月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繳款期限統一延長至2022年9月15日。
一、用人單位在2022年9月15日前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8月社會保險費的,視同正常繳費,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2022年9月15日前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8月的社會保險費,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適用社會保險費階段性緩繳政策的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其繳款期限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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