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在內地參保政策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理》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江門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居民均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其中,在單位就業人員應當依法參加5項基本社會保險;自雇人士(依法從事個體工商經營或靈活就業并辦理居住證)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未就業的港澳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1、單位就業人員(含有雇工的個體戶) 在我市就業的港澳居民應當依法參加“五險”,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港澳居民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為職工在稅務部門辦理參保繳費登記。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如果港澳居民已在港澳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并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港澳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內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2、靈活就業人員(含無雇工的個體戶) 此類人員辦理廣東省就業登記證明,可自行選擇購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持港澳居民居住證在居住地或持廣東省就業登記證明在我市就業地的稅務大廳辦理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辦理參保繳費登記后,港澳居民可通過粵稅通或粵省事小程序清繳社保費。 粵稅通清繳社保費的路徑:登陸小程序→選擇【個人業務】下的【我的社保】→選擇【更多】→點擊【靈活就業人員社保】 粵省事清繳社保費的路徑:登陸小程序→選擇【服務】下的【稅務】→選擇【靈活就業人員社保服務】 3、居住未就業人員 此類人員辦理我市港澳居民居住證后,可自行選擇購買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持我市的港澳居民居住證和銀行卡前往居住地基層服務機構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可通過粵省事小程序辦理。辦理參保繳費登記后,港澳臺居民可通過粵稅通或粵省事小程序清繳社保費。 粵省事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路徑:登陸小程序→選擇【服務】下的【社保】→找到【養老】→【參保情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粵稅通清繳社保費的路徑:登陸小程序→選擇【個人業務】下的【我的社保】→選擇【城鄉居民社保】→【城鄉居民社保費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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