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由靈活就業狀態轉為失業狀態時,應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并辦理停止參保手續。參加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失業的,可以按照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不含省外戶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靈活就業的:
①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因疫情等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產停業1個月及以上的,或者執照(許可證)被市場監管部門暫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銷、注銷的;
②所依托的靈活就業平臺單位被吊銷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破產或停業整頓的;
③所依托的靈活就業平臺單位不再提供靈活就業崗位的;
④依托平臺單位靈活就業的從業人員,被平臺單位暫停服務資格連續30天及以上的;
⑤參保人因病或因傷無法從事靈活就業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斷靈活就業情形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就業需求的。
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流程
一是靈活就業人員失業;
二是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通過互聯網等途徑辦理失業登記;
三是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憑本人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失業登記等材料到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通過互聯網等途徑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應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失業登記等材料。其中失業原因相關材料:失業原因選第6個問題中①或②的,提供停產停業通知,注銷、吊銷、撤銷通知書復印件;選③的,提供單位公函;選④的,提供被平臺或機構暫停服務資格超1個月的平臺機構材料,如APP截圖;選⑤的,提供不少于連續5天的病歷及醫院開具與住院合計不少于20日的病休單或因工傷殘一至六級的鑒定文書或因本次病(傷)申請的殘疾人證;選⑥的,根據非自愿失業原因提供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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