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門診統籌制度自2011年實施以來,通過保障參保人普通門診基本醫療需求,重點解決參保人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門診醫療部分費用。在我市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實施快滿十年之際,小編今天就跟大家說說我市普通門診待遇的這些事兒吧!
我市普通門診統籌制度覆蓋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根據《關于印發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的通知》(江府辦[2017]47號)等相關規定,凡參加城鄉醫保和職工醫保(含公務員,下同)的參保人,統一納入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參保人個人不需繳納普通門診統籌費用。職工身份參保人可選定一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和一家非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城鄉居民身份參保人只可選定一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
我市普通門診
統籌待遇水平不斷提升
自我市實施普通門診統籌政策以來,待遇水平不斷提高。目前,我市職工身份參保人在選定的基層醫療機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600元(其中一檔最高支付限額為240元,二檔最高支付限額為360元),在選定的非基層醫療機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80元;城鄉居民參保人在選定的基層醫療機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則為240元。具體報銷待遇如下:
注:二檔參保人當月累計未達到最高支付限額,可結轉下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我市辦理普通門診選點
渠道趨多樣化、便利化
目前,我市參保人除了可以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蓬江區參保人須前往一門式服務中心,下同)的窗口辦理普通門診選定或變更手續外,還可通過我局網上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手機APP和社保卡自助服務終端機等多種線上智能化渠道自助辦理。參保人門診定點機構選定后,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不得變更。下一基本醫療保險年度需變更的,應在本年10月至12月辦理變更手續。未選定門診定點機構或在非選定的醫療機構就醫的,不能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未辦理變更手續的,視為繼續選定原門診定點機構。
在此,小編特別提醒已辦理醫療保險異地長期居住的參保人,其普通門診定點機構為異地備案選定的醫療機構,不能再辦理江門市普通門診定點機構的選定和登記;其在異地就醫備案選定的醫療機構每年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可在2年內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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