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本地出現中高風險疫情時,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參照實施。
(二)本地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時,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用人單位。
其中,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按其實際用工人數發放補助(必要時需配合提供經辦機構要求的相關材料),僵尸企業不在補助對象之列。
二、補助用途
支持用人單位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
三、補助標準
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向上述用人單位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即補助金額等于參保人數乘以500元。
參保人數指用人單位2022年1月至本地出現中高風險疫情當月的失業保險平均參保人數(屬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用人單位平均參保人數,按政策及計發規則到2022年5月)。在本地中高風險疫情狀況消除后成立的用人單位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四、申領方式
免申即享:上述用人單位由市社保局通過大數據比對等方式將留工培訓補助發放至用人單位對公賬戶,沒有對公賬戶的,發放至稅務部門提供的與其簽訂《委托銀行(金融機構)劃繳稅費款三方協議書》的賬戶。
對于部分用人單位因數據比對無法獲取賬號信息而發放失敗,暫時無法收到“政策禮包”,可掃描 “留工培訓補助用人單位銀行賬戶信息收集”二維碼或登錄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門戶網站(http://m.nntyqh.com/kpsshbxjjglj/index.html)公告公示查詢填寫并提交資料,確保順利獲得留工補助,切實享受國家和省有關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的各項政策保障。在填寫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開平市社保局職工養老保險待遇股(失業工傷保險待遇股),聯系電話:0750-2293352。
(留工培訓補助用人單位銀行賬戶信息收集)
五、其他事項
(一)同一用人單位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訓補助。
(二)用人單位認為自身不符合條件的,可向市社保局退回收到的補助資金。經市社保局對比,屬于向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發放補助的,用人單位有義務配合市社保局追回上述補助資金。
——政策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9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實施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5號)。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