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新規定從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臨近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申領基本養老金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來來,看過來!
為穩妥有序推進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根據《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參保人或者所在單位應不晚于職工退休時間當月,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領取基本養老金申請,如實提供退休時間申請書等材料。社保經辦機構將對領取基本養老金申請進行審核,參保人從審核通過的退休時間次月開始領取基本養老金。
因此,為保障您的社保權益,請臨近退休年齡的參保人根據延遲退休相關政策考慮選擇退休時間,提前了解自己歷年的參保繳費情況(如:原固定工是否已審核視同繳費年限、曾跨省就業參保的是否已辦關系轉移等),提早規劃辦理退休事宜,避免因申報不及時、申報材料錯漏等導致影響正常領取基本養老金。參保人或者所在單位可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至少3個月內申請審核參保繳費和歷史信息、辦理跨省參保關系轉移。
如有問題可咨詢當地社保局,辦理退休業務所需表格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也可到當地社保局及“一門式”服務中心前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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