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最長可申領6個月,12月31日截止,趕快來申請吧!
2020年3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
2020年3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指:參加失業保險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如自動離職)的失業人員。
符合上述情形,但目前已重新就業的可申請補發。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300元/月;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150元/月。
(領取所屬期為3至6月的發放階段性臨時價格補貼)
線下申領: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最后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或就業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窗口申領。
線上申領:
①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在失業補助金申領模塊申請;
②微信搜索“粵省事”小程序,在右上角搜索欄輸入“失業補助金申領”填報信息申領;
③手機下載“廣東人社”APP或在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等平臺的失業保險模塊的失業補助金申領入口申請。
在我省有多個參保地繳費的應向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其中在2020年3-6月期間失業又跨統籌區參保的,向最后失業的參保地申領。
1、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自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不早于2020年3月。失業補助金只能申請一次。
2、在2020年3月后至我市實施方案印發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領2020年3月及3月后連續符合申領條件月份的失業補助金。
1、不得申領或停發失業補助金情況:①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②已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終結失業保險關系且之后無參加失業保險記錄的;③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或自主創業的;④應征服兵役的;⑤參保關系轉出我省的;⑥移居境外的;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⑨被判刑收監執行的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求職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3、計發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失業人員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對重新就業并參保的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