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接到不少臨近退休的叔叔阿姨的咨詢電話,大多問到了以下兩個問題:兩地同時參保繳費是不是能領取兩份養老金?在不同城市工作繳納過社保退休前需要處理嗎?
接下來就由小編來給大家解答下以上兩個問題吧!
首先,針對“兩地同時參保繳費是不是能領取兩份養老金?”這個問題,小編要重點強調下:是不可以領取兩份養老金的!! 企業養老金水平與參保人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是正相關關系,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水平越高。但是,參保人不得在兩個以上統籌區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例如小王從外地到江門來工作,因為害怕停保影響自己的退休待遇,于是在原參保地和江門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兩地同時繳納社保會造成重復參保,而同時段參保年限是不能重復計算的,因此參保人也無法領取兩份養老金。所以,如果發生了像小王一樣的情況,則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其中一個參保地的清退手續。 那么,在不同城市工作繳納過社保退休前需要處理嗎?在此,小編要提醒下各位準退休人員:是的!記得提前辦理好轉移手續! 如果參保人曾在多個統籌區參保繳費的,應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和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后,到屬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合并繳費年限。(注意:自2021年4月起,參保人不再需要辦理企業養老保險廣東省內轉移手續。)
溫馨提示 為切實維護自身社保權益、依法足額享受企業養老保險定期待遇,各位臨近退休的參保人應提前確認自己的社保繳費年限。若有疑問的,可致電:0750-12345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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