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辦理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退回個人賬戶儲存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為嚴格落實法律規定,充分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請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相關待遇或未處理個人賬戶的我市參保人,以及參保人已死亡但個人賬戶未處理的我市參保人遺屬,盡快同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取得聯系并辦理個人賬戶的后續處理業務。
特此通知,請互相知照。如有疑問,可致電0750-2293352,受理地址:開平市長沙東興大道愛民路2號開平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社保大廳社保綜合窗口。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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