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騰軍:
經查,您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出現重新就業后多領失業保險待遇情形。因您的聯系地址失效,無法完成郵寄送達,且無法與您取得聯系。現我局依法對您公告送達《社會保險基金(待遇)追回決定書》(開社查決字〔2023〕11號)。此決定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內容如下:
參保人:姓名:劉騰軍,性別:男,公民身份號碼:50023519850********,住址: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1056號,銀行賬號:62146203340********,開戶銀行:廣發銀行。
案由:失業保險待遇追回
認定的事實:劉騰軍自2021年11月開始領取我市失業保險待遇,于2021年11月已在蘇州海洲物資再生利用環保有限公司重新就業參保,但仍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至2022年4月。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規定,劉騰軍于2021年11月出現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情形后,沒有及時停止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多領取了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失業保險待遇。
上述事實有劉騰軍在蘇州海洲物資再生利用環保有限公司參加失業保險參保記錄、領取失業保險待遇銀行賬號:62146203340********(開戶行:廣發銀行)的待遇入賬情況為證。
依據《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第六十五條和《廣東省查處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決定追回劉騰軍重新就業后多領取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間失業保險待遇共10933.00元(失業保險金9135.00元、求職補貼1395.00元、新辦法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403.00元)。
請劉騰軍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將多領取的10933.00元失業保險待遇退回我局指定銀行賬戶(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江門城區支行,戶名全稱: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銀行賬號:44050167023909222833。匯入時備注退款內容:開平市劉騰軍退回多發失業待遇),并將退款的憑證交回我局。
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間,失業保險基金為劉騰軍代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我局與我市醫療保障部門協調退款,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醫療費后發生的醫療保險相關待遇,將由醫療保障部門與劉騰軍跟進處理。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開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直接向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符合嚴重失信人員行為的,納入失信人員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聯系電話:0750-2275980;聯系人:吳先生;聯系地址:廣東省開平市東興大道人民東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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