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
經查,您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出現重新就業后多領失業保險待遇情形。因無法與您取得聯系,且依據民事訴訟法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現我局依法對您公告送達《失業保險待遇退款通知書》。
內容如下:
李東(身份證號碼:3408031995********):
你向我局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領取了2022年12月的失業保險待遇,經核實,你2022年12月已在安徽億思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因此你在失去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資格的情況下,多領取2022年12月的失業保險待遇共1780.50元(1個月失業保險金1548.00元、求職補貼232.50元)。你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將按規定收回,如涉及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將由醫療保障部門跟進處理。
依據《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第六十五條、《廣東省查處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現我局依規向你追回2022年12月的失業保險待遇共1780.50元,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將需退回的失業保險待遇劃撥至我局指定銀行賬戶。匯款時備注退款內容:退開平李東失業保險待遇。我局指定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賬號:80020000021685945
開戶行:江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如你對上述處理意見有異議的,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據資料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此通知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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