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江濤:
經查,您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出現重新就業后多領失業補助金情形。因無法成功郵寄送達,且依據民事訴訟法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現我局依法對您公告送達《失業補助金退款通知書》。
內容如下:
任江濤(公民身份號碼:5002421998********):
你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間在我局領取失業補助金,存在多領取失業待遇的情況。
經核實,你于2021年1月已在旭碩科技(重慶)有限公司重新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關于做好我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有關工作的通知》(江人社發〔2020〕168號)第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停發失業補助金:重新就業……”,因此你的失業補助金待遇享受終止時間為2020年12月,你在失去領取失業補助金資格的情況下,多領取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失業補助金450.00元。
依據《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第六十五條、《廣東省查處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現我局依規向你追回你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多領取的失業補助金450.00元,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將需退回的失業補助金劃撥至我局指定銀行賬戶。匯款時備注退款內容:退開平任江濤失業補助金。
我局指定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賬號:80020000021685945
開戶行:江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如你對上述處理意見有異議的,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此通知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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