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
為加強對全市組工干部的監督管理,尤其是換屆期間組工干部遵守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監督,經研究,特設立組織部長信箱。現將《關于設立組織部長信箱工作方案》發給你們,請各鎮(街)、市直各單位做好傳達。
附件:《關于設立組織部長信箱工作方案》
中共開平市委組織部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關于設立組織部長信箱工作方案
為保障干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全方位加強對組織工作以及組工干部在思想品德、履行職責、廉潔自律、社會公德等方面的日常管理監督,尤其是市鎮領導班子換屆期間組工干部遵守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我市設立組織部長信箱,接受干部群眾對組織工作以及組工干部的意見、建議和舉報反映等等。
一、 工作主體
組織部長
二、 受理范圍
對本市各級組織部門職責所在的干部工作、黨的基層建設、人才工作和自身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建議等;受理反映組工干部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設置的選拔干部“十不準”、中組部關于組工干部“十嚴禁”紀律要求、“全省組織系統廉政建設禁限清單”的行為以及“八小時”以外的違紀違法行為,尤其是換屆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行為。
其中,受理反映組工干部有關違紀違法問題的范圍是指:
市委組織部干部、各鎮(街)分管副書記、組織委員,市直部門單位分管或者具體從事組織人事工作的干部。
三、 信箱的形式
可采取信件郵寄、電話、傳真以及電郵等方式。
四、 運作流程
有關意見、建議和舉報,由市委組織部按照股室職能分流處理。
開平市委組織部已就設立組織部長信箱有關事項在《江門日報》、“開平組織”微信公眾號、開平黨建網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