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廣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4月2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成立廣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成人員、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通知》明確,領導小組負責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統計局局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任副組長,省委政法委等34個有關單位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有關地區和部門的溝通協調,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任由省統計局有關負責同志兼任。 《通知》的印發,為全省開展五經普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下一步,廣東省將迅速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明確部門和局內單位職責分工以及人員安排,并以省五經普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成立為新的起點,全力以赴做好普查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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