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機關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統計改革工作的重要部署,優化服務業核算,國家統計局改進勞動工資統計制度,將對機關事業單位開展全面調查。 一、調查對象和范圍 轄區內全部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首位為1的法人單位。 二、統計原則 按照所在地原則進行統計。 三、調查內容 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等情況。 四、調查時間 (一)2024年年報 上報2024年1-12月的分月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數據。開網時間為2024年12月10日零點,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10日24點。 (二)2025年季報 開網時間為每季度末月10日零點,截止時間分別為一季度季后4日,二季度季后4日,三季度季后10日,四季度次年1月5日12點。 五、調查的組織實施 縣(市、區)統計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內的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各鎮(街)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翠山湖管委會配合。 (一)名錄核實 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名錄為基礎,參考部門行政記錄,對所轄地域范圍內全部機關事業法人單位開展基本信息核實。 (二)業務培訓 縣(市、區)統計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內的機關事業單位的業務培訓,各調查單位應積極參加當地統計機構組織的培訓。 (三)數據填報 各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登錄國家統計局統計云聯網直報門戶登錄入口(https://tjy.stats.gov.cn/)報送數據。 六、調查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各調查對象在執行《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過程中,應積極配合當地統計機構做好勞動工資全面調查各項工作,如本單位基本信息、獨立核算情況、下屬單位歸屬情況等發生變化,請及時與當地統計機構溝通。統計機構在查詢或核實統計數據時,調查對象應按時、按要求提供數據填報憑證資料或依據。 衷心感謝貴單位對統計工作的支持與配合! 如需咨詢請撥打所在地統計部門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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