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檢查 網絡監測責任單位 抽查內容 抽查依據 抽查對象 抽查比例 抽查方式 抽查頻次 開平市統計局 (1)檢查統計調查對象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實或不完整統計資料或遲報、拒報統計資料的行為。(2)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統計調查對象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是否按規定建立統計資料的保存、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2009年修訂版)第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
開平市“四上”企業,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及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部分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 比例不定 實地核查 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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