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廣東省文化廳公布了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其中開平市文化館申報的傳統音樂《開平民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成功入選為傳承基地,為以后更加切實履行職責,做好項目的保護、傳承、發展和宣傳、弘揚工作,以項目有效傳承、保護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條件。
在開平市人民政府和文化部門高度重視下,開平民歌被列入發展和保護計劃,建立傳承激勵機制,以多種方式鼓勵年輕人、民間藝人學習、創作、演唱開平民歌。堅持將開平民歌列為市文化藝術節的主要匯演項目之一;以中小學生為基礎,以地方特色教育為平臺,建立鄉土文化人才培養基地,發揮其傳承、傳播的作用;大力推廣開平民歌傳習活動,促進學術研究、海內外交流的動態局面,擴大影響。從2006年起,市文化部門每年都會舉辦開平民歌培訓班,至今已舉辦了10期培訓班,均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并編輯出版了《開平民歌》專輯、教材讀本;2013年,開平民歌被評選入廣東省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4年,制作了CD專輯,并舉行《開平民歌》原創作品暨CD專輯首發式音樂會和“開平民歌的傳承與發展學術研討會”;省級非遺項目 “開平民歌”第五代傳承人張巨山成功申請為第四批省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