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基層函〔2019〕2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按照《關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8〕195號)要求,根據《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18年版)》,我委組織編寫了《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各級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專家隊伍,開展宣傳培訓,指導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評價指南要求,開展自評,查找不足,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優化服務模式,改善服務質量,保障醫療安全,規范機構管理,努力為城鄉居民提供優質、高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 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及時將“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開展情況和評價指南應用中存在的問題、有關建議報送我委基層司。 ? ????? ?????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3月1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相關鏈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解讀 ?
相關附件: